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编号:202108160339
按照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川1421执恢358号、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川1421执恢358号,将刘华志、孙华英名下房产仁寿县文林街道陵州路一段452号1幢1单元4层1号、5层1号(产权证号:0172387、0172388、0172391、0172392号;仁国用(2013)第4539号、仁国用(2013)第4541号)的房产转移登记为郭兴明。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8月16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郭兴明) 下一条:关于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围绕减税降费助企发展扩内需保就业保民生等工作征集问题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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