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编号:202109130388)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下列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仁寿县党政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8-36295125
序号 |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份额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总面积m²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R-01153052657仁国用(2006)字第3229号 |
贺俊文 |
阚群英 |
? | ? | ? | 107.17 |
住宅 |
仁寿县普宁街道先锋街45号(先锋公寓)1幢2单元4楼1号 |
? |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13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李沁莲)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黄茂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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