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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余翠华)

2021年12月13日    来源: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号:202112130480)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下列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仁寿县党政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8-36295125

序号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份额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总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18)不动产权第0001089号

曾子文

余翠华

50%



56.16

住宅

普宁街道龙水路二段66号(外滩公馆)3栋1单元17层2号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13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徐淑群、喻彬)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尹德利、牛春生、龙群英、张云飞、郑学明、连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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