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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仁寿县龙正镇茨竹社区乡村振兴项目选址规划符合性论证报告》的批前公告
《仁寿县龙正镇茨竹社区乡村振兴项目选址规划符合性论证报告》已经仁寿县第二届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三次联席会审议通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该项目选址规划符合性论证报告予以批前公告。
一、项目概况
仁寿县龙正镇茨竹社区乡村振兴项目位于龙正镇茨竹社区,总用地面积0.4942公顷。
二、选址论证
(一)建设条件分析
1.拟选址区域地处龙泉山脉西麓,属于浅丘地貌类型区,地质稳定性好,环境优美、气候宜人,适宜项目建设。
2.项目北距原洪峰乡场镇约500米,可共享场镇各类公共服务及市政基础设施,紧临现状村道,可通过华青路接入遂洪高速,便于联系大成都区域内各市县。
(二)规划符合性分析
1.项目用地与仁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符。
2.项目地块不在仁寿县城市总体规划禁止建设区内,符合限制建设区管控要求。
3.本次项目属于乡村生态农旅融合项目,符合《仁寿县县域片区划分方案》龙正东彭仁新融合发展片区主导功能定位。
三、建设用地指标
参考《仁寿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版)》,结合川西民居风格建筑形态打造意向,考虑本次项目是位于乡村区域的点状供地,地块面积小,需保证地块实际建设的可操作性。因此,该项目控制指标如下:
地块 编号 |
用地 性质 |
用地面 积(㎡) |
容积率 |
建筑限 高(米) |
|
1 |
B1 |
648 |
≤1.5 |
18 |
|
2 |
B1 |
274 |
≤3.0 |
18 |
|
3 |
B1 |
377 |
≤1.5 |
18 |
|
4 |
B1 |
274 |
≤1.5 |
18 |
|
5 |
B1 |
250 |
≤1.5 |
18 |
|
6 |
B1 |
1273 |
≤1.5 |
18 |
|
7 |
B1 |
948 |
≤1.5 |
18 |
|
8 |
B1 |
903 |
≤3.0 |
18 |
公告期为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2月16日,共30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公告期满,将根据公告情况依法按程序报批。
意见受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股
电 话:028--36232083
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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