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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骆川 刘书霞)

2022年03月04日    来源: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号:202203040123)

骆川 刘书霞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监证:0159064、0159063、仁国用(2012)第9919号

骆川 刘书霞



157.58

住宅

文林镇书院路一段书塘巷6号1幢1单元4层附5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骆川 刘书霞

2022年3月4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刘建中)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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