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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周红)

2022年03月08日    来源: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号:202203080127)

周红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0061464

周红



105.21

住宅

文林镇文林路一段310号4幢5层9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红

2022年3月8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梁红军)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仁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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