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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报告

2022年04月21日    来源:仁寿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28日至8月2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0月11日,巡察组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议。

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党组聚焦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书记亲自安排部署,及时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2个,5个正在有序推进整改。在整改中,制定措施58项,建章立制5项。现将集中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巡察整改责任的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干部职工上下班考核》《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临聘人员考核管理法》,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细则》《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细则》,印发《仁寿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10月15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责任落实方面。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机关党委书记牵头负责,分管同志具体负责,齐抓共管,扎实推进整改走深走实。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制定《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意见专项整改工作方案》(仁环党组〔2021〕64号),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股室、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等。

(三)监督检查方面。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开展督查督办,分管领导带领党建办、机关纪委等每周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推进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真正改、彻底改,坚决杜绝敷衍改、应付改。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

(一)针对巡察反馈“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不到位”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方面。

整改情况: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召开党组会、例会、职工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批示指示。自巡察反馈意见至今,党组会学习3次,例会学习3次,干部职工会学习2次。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在成都组织开展了为期五天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实务专题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集中开展水、气、土治理培训,提高了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两山”理论、“三大”保卫战的理解,用生态文明建设大局观推动全县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

整改进度:持续整改。

2.组织学习党内法规不力方面。

整改情况: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1年10月22日召开局党组会传达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021年10月20日召开机关党委会组织各支部书记和委员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行集中学习,各支部也已召开支部大会对党内法规进行学习。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学习上级会议精神浮于表面方面。

整改情况:2021年11月4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以来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2021年12月16日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2021年12月6日学习了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下一步,再次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学习了市委第五次代表大会精神、县委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精神。局党组书记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有力保障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针对巡察反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

4.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并重新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2021年10月22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下一步坚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分析研判网络舆情风险。三是已将意识形态纳入近期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班子成员年终述职内容。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网络舆情管控不力方面。

整改情况:加强环境类矛盾纠纷调处,及时处置。2021年共受理环保投诉件140件,处理率达100%,结案率为100%。将环保违法行为纳入《“仁寿有奖爆料”实施办法(试行)》爆料范围,有效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到社会监督和社会治理中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眉山市仁寿县环保“微”爆料汇聚监督“大”能量》,将仁寿县环保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经验做法,在全系统推广学习借鉴。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针对巡察反馈“职能职责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6.牵头揽总凝聚各方合力有差距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6月3日,以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印发了《仁寿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仁委办〔2021〕26号),更加明确了责任义务。二是进一步落实联席机制,2021年联合内江市、自贡市及相关区县召开联席会议(巡河)8次,在联合执法、联合监测、联合巡河、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交流合作、沟通协调,共同推进越溪河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同步治理,不断增强治理保护工作合力特别是2021年7月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赴荣县、威远县对接越溪河流域污染治理工作,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已印发中共仁寿县委办公室、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仁寿县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目标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仁寿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目标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仁委办发电〔2017〕14号)文件。四是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细则》《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细则》,2021年度乡镇(街道)、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年度考核严格依据两《细则》实行负向得分。四是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细则》,2021年底,对乡镇(街道)、水利、住建、农业农村、综合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监督考核,并收集相关资料,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统一监管职能。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7.岗位履职力量薄弱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县(区)生态环境局内设机构细化职责>的通知》(眉环办发〔2021〕36号)要求,设立7个股(室)和3个中队,合理优化股室人员,调配工作力量。二是在人员满足的基础上不断增持监测项目资质,扩展监测项目,持续提升自主监测能力,逐步减少第三方机构监测业务。三是积极对接市局,争取通过考调人员及时补充机关公务员编制;已考调2名参公人员在市局集中锻炼,预计2022年5月底安排在我局执法中队,逐步提升高素质人员占比。

整改进度:有序推进,预计2023年12月底完成。

(四)针对巡察反馈“打赢三大保卫战难度较大”问题

8.大气治理成果不稳固方面。

整改情况:通过严把源头审批,工业废气整治、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改造等工业源管控,工地扬尘“红黄绿牌”挂牌督战、优化城区增湿降尘方案、富汪路道路扬尘百日攻坚、常态化秸秆禁烧监管等扬尘源管控,增湿降温、汽修喷涂厂错时喷涂, VOCs雷达走航等系列臭氧攻坚措施,划定柴油货车绕行路线、柴油货车尾气路检和入户抽检、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启用黑烟抓拍系统等系列移动源污染整治,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工业企业企业和施工工地应急减排、一包一责任监管等系列大气污染防治措施,2021年,仁寿县环境空气质量六参数指标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PM2.5年均浓度和优良率目标均超额完成。其中,优良天数332天(同比多2天),优良率91.0%(同比上升0.8%,全市第3);PM2.5浓度33.1μg/m?(同比下降1.8%)。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9.水环境达标形势严峻方面。

整改情况:开展流域溯源排查整治、生态修复,加快推进治污设施和“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深化流域污染联防联控,强化养殖废水管控,优化出境断面选址,严格执行断面考核。2021年1—12月,球溪河发轮河口国考断面平均水质为地表水Ⅲ类;越溪河仁寿出境廖家碥断面水质为地表水Ⅲ类,24条县级河流中,除宝马河、陈家沟河、金马河和龙水河外,其余20条县级河流均达到水质目标,陈家沟河改善为Ⅴ类水质。

整改进度:有序推进,预计2022年12月底完成。

10.净土保卫战有差距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按2021年《眉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系统业务能力建设考核目标》要求,仁寿环境监测站将在未来三年内具备《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监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表一基本项目(8项)的检验检测能力,同时具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监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一基本项目前7项的检验检测能力。在2022年拟先申请项目资金采购相关监测设备,具备基础条件后,于2023年取得相关资质。二是将水气土协同预警系统纳入“十四五”规划,力争2025年建成投运。三是强化日常巡查工作频次,对停产或转产企业加强监管,通过联席会议机制强化用地用途变更、审核和回收机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属土地所有权人职责,已与经信、自规、住建、税务等部门建立污染和疑似污染地块信息共享及再开发利用联席会议机制,每季度由相关责任单位向仁寿生态环境局报告相关情况。四是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法治宣传提高业主法律意识,已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加强日常巡察,要求企业在拆除设施、设备或构筑物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报我局、经科信局备案后实施。

整改进度:有序推进,预计2025年12月底完成。

(五)针对巡察反馈“执法工作有差距”问题

11.处罚执行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2021年发出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16份,截止2021年12月31日,企业均已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企业申请延期缴款经我局同意后,也已全部缴纳;针对2020年仁寿县王老鸭食品厂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案中的法人拒不缴纳罚款,仁寿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月向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1年2月1日发出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形成执法闭环。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2.运用《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不充分方面。

整改情况:仁寿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共立案查处案件16件,其中移送拘留2件,依法依规运用配套办法,对违法企业形成震慑,始终坚持严格依法依规使用《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做到应用尽用。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3.办案质量有待提高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案审委审议制度,依规按制度开展案件审议。二是强化环境执法系统培训,开展大练兵、大比武和上挂锻炼,提升执法能力,提高办案质量。2021年,1人参加全国重污染天气帮扶工作中,被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知识竞赛,仁寿生态环境局被评为表现突出县级集体,4名同志被省生态环境厅评为表现突出个人。三是充分发挥案件集体讨论作用,杜绝“一把手”率先表态定调,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权相关标准计算环境违法案件处罚金额。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针对巡察反馈“两个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14.统筹部署重视不够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常态化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1年10月22日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专题研究了党建工作;2021年11月22日再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已再次重新拟定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对照清单内容列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5.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书记于2021年12月10日和2022年1月18日分别以《严明纪律,严守规矩》和《以廉洁自律修身做新时代合格党员》为题为全体党员干部廉政党课,同时各班子成员为分管股室上廉政党课。二是2021年12月,机关党委书记对下设3个党支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并亲自参加各支部书记述职评议。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6.监督执纪不严格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干部职工上下班考核》等工作规则。二是制定正风肃纪检查方案,由班子成员带队对干部职工上下班情况和正风肃纪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检查台账。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七)针对巡察反馈“项目实施管理有差距”问题

17.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方面。

整改情况:落实专人负责机关采购事项,组织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督促采购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升采购业务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严格按规实施政府采购。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8.项目采购超预算方面。

整改情况:加强对《仁寿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新增(变更)工程管理办法》进行专项学习。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政府招标采购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9.民生项目推进滞后方面。

整改情况: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水质保护提升项目已入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库,项目建设已完成。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八)针对巡察反馈“财经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20.连续3年超预算支出方面。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上年支出编制年初预算,并按预算科目列支相关支出;将央督、省督等工作经费支出摆到项目支出,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相混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1.挤占项目专户资金方面。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杜绝在专项类项目资金里列支其他经费。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2.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依然存在方面。

整改情况:严格实行出差人员在大美仁寿出差平台先申请,领导审批后出差;差旅费报销按APP规定标准、出差申请记录数据,与食堂就餐数据进行比对核减后报销。对涉及多报销伙食补助的540元,已追缴。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3.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不规范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核算2016至2020年干部职工应补缴工会会费进行公示,并从个人工资中直接扣除。二是严格按照工会慰问要求开展慰问工作,并对此后产生的慰问费用严格附相关佐证。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4.应收款长期挂账方面。

整改情况:经核查,干部个人欠款已于2015年全部结清,账上个人欠款为帐套初始化时错摆科目,已将科目进行修改。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九)针对巡察反馈“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25.三公经费支出超预算情况突出方面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上年支出编制年初预算,精准预算三公经费,按预算科目列支相关支出,将央督、省督等工作经费支出摆到项目支出,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相混淆,杜绝超预算支出。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1. 车辆使用管理不严格方面。

    整改情况:按照《仁寿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确定公务用车“三定点”有关事项的通知》(仁机关事务〔2020〕4号)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公务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三定点”,选择的是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招标的中标公司承担仁寿生态环境局公务车辆服务保障工作。坚决执行一车一加油卡、定点洗车当天当次签字确认,公务车辆已安装ETC,过路费据实报销。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7.公务接待管理不严格方面。

    整改情况:制定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仁寿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仁委办发〔2021〕2号)文件执行,先申请,批准后按标准接待。二是规范填写接待审批单据,完善单据要素,做好票据审核,按照支出内容列支科目,规范做帐科目。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十)针对巡察反馈“固定资产管理有漏洞”方面

28.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方面。

整改情况:聘请成都软新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询问、盘点、查找原始依据等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将盘盈资产及时补录入库,盘亏资产进行资产报废。目前,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条码规范化管理,并做好管理台账。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9.部分资产未收回方面。

整改情况:对涉及个别退休、调出人员应交回的3台手提电脑和1台摄录一体机已无法使用,达到报废要求。经对接县财政局,已报废销号。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0.老旧资产清理报废不及时方面。

整改情况:聘请成都软新科技有限公司对仁寿生态环境局资产进行了盘点、登记,并贴了资产信息标签。对“因办公场地搬迁,未及时对老旧资产进行盘点,共流失办公家具等资产17件”问题,已对接财政局进行了报废销号处置。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十一)针对巡察反馈“党建工作弱化”问题

3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021年10月22日局党组会议对巡察反馈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专题研究。二是分管领导通过集中学、自学、现场参观学等形式开展党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自身党建业务能力。三是加强对下属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对各党支部书记开展党务知识学习,机关党委书记和联系领导参加各党支部年底述职等工作,确保各党支部的各项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开展。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2.党员发展不规范方面。

整改情况:对各支部委员就发展党员程序开展培训;及时召开支部大会向支部全体党员干部报告发展对象政审及征求意见等情况,并做好会议记录。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3.未按标准交纳党费方面。

整改情况:2021年11月足额补缴退休党支部2021年第一季度党费501元。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十二)针对巡察反馈“人事管理不规范”问题

34.中层干部选任不严谨方面。

整改情况:2022年按照《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足球即时比分<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县(区)生态环境局内设机构细化职责>的通知》(眉环办发〔2021〕36号)要求,遵照细化职责调整内设机构,严格按照动议、考察、任前公示等规定程序选拔中层干部,并安排专人负责资料收集整理,确保资料规范。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5.临聘人员管理不严格方面。

整改情况:制定《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临聘人员考核管理法》,参照县汇智公司模式进行管理。对超编问题按照“只退不进”原则逐步消化。2021年底,1名聘人员被乐山市特警大队录用,已消化超编1人。

整改进度:有序推进,预计2023年12月底完成。

(十三)针对巡察反馈“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36.以行政班子会研究人事工作方面。

整改情况:严格履行局党组书记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研究环评审批、督察执法、项目资金、选人用人等,充分发挥党组作用。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7.大额资金未经集体研究方面。

整改情况:对照《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行采购资金支出1万元及以上的必须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秩序化。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三、运用巡察成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情况

通过本轮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一步深刻领悟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明确了“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刚性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各部门、乡镇(街道)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具体责任义务,推动解决了生态环境系统权责不明问题;提升了生态环境方面科学精准治理水平,切实解决了群众身边突出的环保问题,增强了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解决了党建工作弱化、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建强了党的战斗堡垒。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经过近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各项巡察整改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有4项未完成,有的阶段性完成了整改还不稳固,还需要深层次标本兼治、持续整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巡察整改要求,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将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坚持有机衔接,做到真正改、彻底改、长期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推动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二是严格落实跟踪督办检查,领导班子成员按照牵头整改任务定期了解分管领域责任股室问题整改进度,对一些突出问题或者棘手问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反馈问题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杜绝反弹、取得实效,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三是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抓实各项制度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严格履行党组书记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巡察整改未契机、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扎实开展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及典型曝光案例整改工作,坚决打赢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上一条:关于锐德·学府公园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前公示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梁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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