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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张建 张群丽)

2022年06月10日    来源: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号:202206100269

张建 张群丽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仁国用(2010)第5173号 0108337、0108336

张建 张群丽



住宅91.26、商业45.36

住宅、商业

文林镇国道街106线温州商贸城13幢1单元1层3号、文林镇国道街106线温州商贸城13幢1单元2-3层3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建 张群丽

2022年6月10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黄利琼)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李佳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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