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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刘清华 田驰)

2022年07月08日    来源: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刘清华田驰

编号:202207080346

因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坐落

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类型

备注

1


刘清华田驰

普宁街道隆兴巷9号1幢1单元2层1号

仁国用(2015)第1122号、监证0206367、监证0206368

住宅


依据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川1421执1299号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月8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颜加林)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张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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