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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正兴乡中小学)

2022年07月28日    来源: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正兴乡中小学

(编号:202207280373

正兴乡中小学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仁国用(1990)第112号

正兴乡中小学



8644.20


正兴乡正兴村六组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正兴乡中小学

2022年7月28日

上一条:仁寿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仁寿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下一条: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选择2022年小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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