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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2022年12月05日    来源:仁寿县医疗保障局

仁寿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川医保规〔2021〕22号)等相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县医保事务中心经办机构现场评审考核和综合评估,拟将仁寿县仁康宜康药房、四川高济海棠药店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仁寿汇通街店、仁寿县同泰生福笙大药房、仁寿县北城宝芝林大药房、仁寿县仁康永康堂大药房、仁寿县同泰生健安堂大药房、仁寿县同泰生惠芯大药房、眉山市仁寿县广源济世大药房、仁寿县仁康惠民大药房、仁寿县仁康陵州大药房纳入我县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9日。

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本单位印章。

受理单位:仁寿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地 址:仁寿县怀仁街道大道社区45号

电 话:028-36286568


仁寿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5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仁寿支行) 下一条: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仁寿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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