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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2023年02月27日    来源:仁寿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川医保规〔2021〕22号)等相关规定。经医药机构申请、县医保事务中心经办机构现场评审考核和综合评估,拟将仁寿文林蔡学姬诊所、仁寿海而灵诊所有限公司、四川乐雅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仁寿县怀仁街道罗中毅中西医结合诊所、四川高济海棠药堂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仁寿建设路店、仁寿县同泰生仁医大药房、仁寿县仁康百康盛世大药房、四川高济海棠药堂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仁寿锦绣大地店纳入我县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7日。

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本单位印章。

受理单位:仁寿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地 址:仁寿县怀仁街道大道社区45号

电 话:028-36286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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