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即时比分

中共仁寿县市场监管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年03月17日    来源: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至4月,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8月26日,巡察组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议。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按照“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见长效机制”的要求,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反馈的26个问题,已整改落实25个,正在整改的1个。在整改中,制定措施56项,建章立制7个,通过诫勉、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处理5人次。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一是在收到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县委巡察办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3次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三是制定印发《中共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二)责任落实方面:局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同时定期召开党委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汇报,研究下一步工作。

(三)监督检查方面: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同时局监察内审领导小组每月对巡察整改工作开展督查,及时了解整改进度、存在问题和难点及下一步计划,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的“上级重要精神贯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的“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不到位”问题:2020年4月、5月,党中央、国务院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截至2022年2月,县市场监管局党委未专题研究,未制定具体工作措施。

整改情况:

已于2022年6月16日组织局办公室、党建办等相关股室负责人召开工作会议,要求每次党委会必须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最新的决策部署,并根据市场监管职能职责研究贯彻落实意见,部署好具体工作。

整改进度:

长期坚持。

2. 针对巡察反馈的“县委重要会议精神贯彻不到位”问题:未传达学习县委王岳书记2022年1月6日在全县党史学习教育暨党性教育专题党课上的讲话精神,也未按照“六破六立”要求开展分析研判,未对全局干部职工提要求。

整改情况:

一是9月27日局党委在党委会上专题学习了县委王岳书记2022年1月6日在全县党史学习教育暨党性教育专题党课上的讲话精神;二是10月13日通过云视讯会议系统召开全局职工大会,按照“六破六立”要求,结合市场监管领域具体工作开展了分析研判,对干部职工符合自身实际工作的要求,制定了《中共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开展“六破六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整改进度:

第一已整改完成,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巡察反馈的“履职尽责有差距”问题

3.针对巡察反馈的“食品安全监管有盲区”问题:未将全县党政机关食堂食品安全纳入监管,未进行日常巡察抽检,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对原撤并乡镇店铺和市场食品药品抽检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县食安委〔2022〕2号文件精神,制定了《仁寿县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会同机关事务中心立即对全县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2022年共计实地检查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76家,发现问题 21条,均已督促整改落实。同时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49号令)规定的要点、程序、检查覆盖面和频率已将县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二是对全县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利用省局一体化平台“食品安全监管”模块对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了抽查考核。三是加强了食品抽检,科学制定了《2022年度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对原撤并乡镇店铺和市场食品药品抽检做到了全面覆盖抽检,2022年共计开展食品抽检2727批次,对114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全部开展了核查处置,查货非法添加罂粟壳案件1件。四是加强了药品抽检,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药品抽检计划,开展有重点、有针对、全覆盖的药品抽检工作,全年共抽检药品52批次,并对全县用药单位实现了全覆盖检查,共涉及药品经营单位549家次,药品使用单位586家次。

整改进度:

第一、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四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 针对巡察反馈的“履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不实”问题:县市场监管局对县城校园周边流动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和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联动整治不到位。城区学校上学放学时,校园周边销售各类食品的流动摊贩众多,现场脏乱差,秩序混乱。经现场了解,未按照食品卫生“三防”要求进行加工生产;对食品用材缺乏监管,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城市秩序和市容市貌。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3月24日,县食安办组织各乡镇(街道)、县综合执法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召开了校园及建筑工地周边摊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在会议中组织集中大家学习了《仁寿县学校及建筑工地周边摊贩专项整治方案》,并就食品摊贩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进行了专题讨论研究。二是对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确定经营时段明确划定,特别是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不得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三是县食安办组织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文林街道办、怀仁街道办、普宁街道办食品安全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各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摊贩、占道经营、无证经营、未悬挂信息公示栏、环境脏乱差、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高中考期间食品安全,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教体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乡镇(街道)对校园及校园周边餐饮、超市、冷饮店、食品摊贩等全覆盖开展检查,2022年共检查学校284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45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25个,驱离食品摊贩45户,暂无立案调查。四是县食安办统一制定了《仁寿县食品摊贩信息公示牌》《农村集体聚餐信息公示栏》《食品摊贩登记告知书》,交由各乡镇(街道)督促食品摊贩亮证经营、规范经营。五是县食安办开发“仁寿食安食品摊贩在线监管平台”,对乡镇(街道)食品摊贩实现了在线申报、主体审核、现场审查、数据实时统计等在线监管。

整改进度:

第一、四项已整改完成,第二、三、五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 针对巡察反馈的“县委“制度年”工作落实打折扣”问题:2020年县市场监管局未按照县委“制度建设年”工作要求对本单位规范权力运行的规范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清理,未进行分析研究、汇编成册。

整改情况:

目前我局已将内控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形成“第一本书”(《仁寿县市场监管局机关事项制度》),后期根据实际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形成“第二本书”。

整改进度: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巡察反馈的“营商环境助力不足”问题

6. 针对巡察反馈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2019年9月、2020年9月县市场监管局党委在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时,未提出贯彻意见,未制定具体工作举措。

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工作要点,以及仁寿县2022年创建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在党委会中将营商环境问题纳入每季度专题研究。二是定期学习传达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和要求并安排部署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三是将县城区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窗口派驻仁寿县市民服务中心,整合相关部门与个体注册有关的业务资源,为个体户提供开办一站式服务和业务办理进度实时查询,实现个体户注册登记各环节“一网通办”,同时积极推动电子证照扩大领和全国互通互认。2022年共办理登记注册个体户6213户。

整改进度:

第一、二、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7. 针对巡察反馈的“公平便利营商环境营造不到位”问题: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只建立了抽查对象、执法人员名录库,未按照随机确定抽查对象、执法人员和多部门联合检查、问题统一报告的要求开展执法检查,未达到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效果。

整改情况: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局积极发挥联席会议制度,对全县市场监管领域随机联查工作情况开展指导和跟踪推进。一是制定随机联查计划。2022年,全县已根据各部门实际工作制定完善年度随机联查计划,明确抽查计划名称、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抽查比例、抽取数量、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完成时限等内容。制定部门随机联查计划51项。二是制订随机联查方案。牵头部门根据年度部门随机联查计划负责制订方案并录入省级平台公示,按照方案抽取检查对象,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各部门录入执法人员337名,检查对象单部门抽查事项235个,部门联合抽查事项67个,全县已制定部门随机联查方案47个,有4个方案因仁寿辖区无抽查企业,各单位来公函取消。三是组织实施部门联查。牵头部门在完成执法人员与检查对象随机匹配后及时组织实施检查。各部门参与检查人员达329人(次),已检查对象256家,已于11月20日前完成录入并公示。

整改进度:

第一、二、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8. 针对巡察反馈的“亲”“清”政商关系构建有差距”问题: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重视不够,干部职工监管和警示教育不到位,2019年以来存在29名干部违规违纪收受红包礼金和宴请等行为,给服务对象留下不好印象;2020年陵阳工商所2名干部在服务信访人投诉案时,与投诉人发生言语争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不利于构建良好营商环境。

整改情况:

一是2022年10月13日召开了前三季度党风廉政工作总结会议,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到分管领域讲廉政党课和谈心谈话,全年领导班子成员共开展廉政教育党课10次,对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110余次,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作风效能建设活动中,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改革完善了我局监察内审工作制度,成立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监察内审领导小组,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干部职工廉洁情况和履职情况每月开展督导检查并形成工作总结,既注重克服干部队伍和权力运行中的消极因素,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又把对干部的监督同信任干部、爱护干部、激励干部统一起来共同发挥作用,努力打造新时代“担当作为、实干创新”型市场监管队伍。

整改进度:

第一、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巡察反馈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有短板”问题

9. 针对巡察反馈的“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问题:未定期在党内通报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层干部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和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部分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述职述廉报告。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并印发《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党建工作责任制,2022年局党委共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向上级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共12次,报送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共4篇,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二是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关注各级各类党委政府微信公众号,提高信息辨别能力,不造谣传谣,同时利用监管服务对象企业文化宣传栏、LED、工作群大力宣传党的重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三是积极向大美仁寿平台、眉山日报、消费质量报、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等媒体推送宣传报道。截至目前,通过大美仁寿报道稿件102条,小视频2个;四是组织宣讲队到非公经济领域“小个专”党组织进行宣讲和讲党课,带领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努力做好非公企业意识形态领域建设。截至目前,到全县“小个专”党组织宣讲共100余次。

整改进度:

第一、二、三、四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0. 针对巡察反馈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问题:未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对所主管的4个协会未进行教育管理;对上级意识形态领域相关文件、会议精神传达贯彻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职责,健全机制。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中心、各所负责人为组员,齐抓共管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并印发《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党建工作责任制,并于2022年10月13日通过干部职工大会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培训。二是加强对仁寿县个私协会意识形态教育工作,通过会议、线上学习等方式传达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相关精神,目前已联系仁寿县芝麻糕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三是强化学习教育。2022年以来局党委组织学习2022年全省、全市宣传部长会议精神10次,学习其他意识形态文件精神6次,并根据市场监管职能职责研究贯彻落实意见,部署具体工作分工。

整改进度:

第一、二、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1. 针对巡察反馈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到位”问题:2020年未制定专题学习方案,未开展集体学习研讨。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提高领导干部的四个意识,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的主体作用。制定《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关于加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运用的通知》,利用制度和激励措施,扎实推进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教育制度常态化,重点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二是按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清单和计划积极开展集体学习研讨,截至目前,理论中心学习组开展集中学习21次,党委班子成员上党课共18余次。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并围绕市场监管工作进行交流讨论,最后将学习研讨相关资料整理汇总归档。三是各中心组成员按照年初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2022年各中心组成员已形成调研报告10篇。

整改进度:

第一、二、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关于巡察反馈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12. 针对巡察反馈的“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2019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党委未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党委累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13次,其中11次未研究具体工作,只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且无贯彻意见和具体工作举措。

整改情况:

一是年初召开党风廉政专题党委会并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二是2022年以来开展廉政教育5次,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大会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使全局干部的责任意识、廉政守纪意识进一步增强,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在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时同时结合我局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开展党风廉政微党课,制定《加强年轻干部涉网腐败问题监督工作方案》、《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轻干部“涉网”腐败风险防控制度》等方案,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整改进度:

第一、二、三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3. 针对巡察反馈的“班子成员履职缺位”问题:履行票据报销签字把关不严。2020年11月5日至8日,市场监管局两名职工参加上海进口博览会未按照仁财行〔2020〕45号文件差旅报销规定,超标准报销944元;2019年以来部分工程项目无人参与验收就报账。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2019年以来,班子成员未到分管站所讲廉政党课,未按照班子成员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内容抓落实。

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县财政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整理完善《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各类支出管理要求,切实加强了资金管理,进一步严格财务审批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二是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中心差旅费报销管理,加强“差旅费监管平台”的集中管理,实时监控,及时发现、纠正出现的问题。三是组织开展多次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技能,提升财务票据审核水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四是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工作计划,2022年领导班子到分管领域讲廉政党课10次,开展谈心谈话110余人次。

整改进度:

第一、二、三、四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关于巡察反馈的“固定资产管理混乱”问题

14. 针对巡察反馈的“未建立固定资产保管使用台账,“家底”不清”问题:资产购置后,未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固定资产保管、使用台账,存在“家底”不清,去向不明。2019年机构改革后,县市场监管局对固定资产只进行了调剂、登记和简单清理,但仍存在账实不清问题。如便携式计算机账面有93台,对具体台数、使用人和去向不清楚。

整改情况:

已聘请第三方公司清理我局固定资产,摸清“家底”,建立固定资产保管使用台账,编号入库。此项工作正在开展,预计月底完成。

整改进度:

该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12月底完成。

15.针对巡察反馈的“部分固定资产配置未执行报批程序”问题:2019年6月、12月购置学校食堂快检室设备3210740元、出租车计价器检测设备258600元时未报财政局审批,无国资批文。

整改情况:

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配置流程,按照财政局要求,需要执行报批流程的固定资产配置必须完成报批手续后方可进行采购。

整改进度:

该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七)关于巡察反馈的“党委核心作用不明显”问题

16. 针对巡察反馈的“党委议定事项不能落地落实”问题:2019年8月、11月、2021年2月党委分别议定开展业务培训和职工大讲堂、实行职工上下班签到、安装智能考勤系统,至今均未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于10月13日召开党风廉政专题大会,强调工作纪律。二是严格落实监察内审制度、“两书一函”制度、“机关十项制度”等,同时组织监察内审小组、机关纪委加强对干部职工上下班情况的督导检查,将纪律要求落实落地,逗硬碰真。截至目前,共约谈迟到、早退等人员5人。三是利用好现有的丁丁系统,实行未丁丁打卡不能报销伙食费规矩,抓好打卡考勤。

整改进度:

第一、二、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7. 针对巡察反馈的“部分班子成员之间有“推诿扯皮”现象”问题:机构改革后,存在个别工作职责交叉相近,部分班子成员出现相互推脱,工作无人管现象。

整改情况:

根据2022年3月印发的《仁寿县市场监管局机关内设机构职能职责》以及2022年7月印发的《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和机关股室工作职能职责,明确分工并遵照执行。

整改进度: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8. 针对巡察反馈的“内部制度执行监督不到位”问题:2019年以来,党委对内部制度的执行情况缺乏监督,存在《请销假制度》、《监察内审工作制度》、《仁寿县市场监管局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未按要求执行。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并实施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请销假的补充规定》,二是制定印发了《中共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监察内审工作制度》,监察内审小组通过建立每月督查重点清单分组逐项开展督查,做好督查台账并及时向局党委反馈督查情况。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按照问责事项类型、整改效果、影响程度,分别按程序对有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截至目前对已发现问题的7人采取谈话提醒,1人提交书面情况说明。三是制定印发了《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及重点工作加分项实施办法》并已正式实施。

整改进度:

第一、二、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9. 针对巡察反馈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坚持不够”问题:部分重大资金和项目支出未经党委会研究。2019年春雷行动法规宣传制作费19800元;2020年兑现四川永向盛商贸有限公司疫情奖补款(物流补贴和不停工不停产补贴)104000元;2021年1月采购空调等69000元均未按照单位内控制度规定经党委研究。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二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财经纪律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大额支出及项目财务票据的审核和监督力度,支出金额8000-15000元的需分管领导签字确认,超过15000元的需经党委会讨论通过。对履行程序不全,应经党委研究未研究的票据予以退回,督促经办人员落实后予以受理。

整改进度:

第一、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八)关于巡察反馈的“内务管理有待加强”问题

20. 针对巡察反馈的“局党委会记录本管理不规范”问题:党委会记录本不固定。同一年中随意更换党委会记录本,致使要查阅党委记录时,不能及时准确提供记录本。党委会记录简单不全,不能反映研究事项。2019年以来22次干部调整,有4次研究中层干部人事未在党委会记录本上记录;2019年7月1日党委会研究干部人事,记录简单,只有一句“研究人事调整问题”,无研究干部名单,不清楚研究任免人员。

整改情况:

自2020年7月以来,我局已安排专人负责党委会办会事项,使用固定党委会记录本,完善会议记录,详细记录党委会研究决议各种事项。

整改进度: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1. 针对巡察反馈的“职工会议未安排人记录”问题:2019年以来召开职工会议,未安排专人作会议记录,无职工会议记录本,无法查阅职工会工作安排和机关学习贯彻情况。

整改情况:

已安排专人使用专用笔记本记录职工会议具体情况,由会议牵头股室负责记录,办公室负责管理保存,以方便查阅。

整改进度: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2. 针对巡察反馈的“资料归档不及时,有缺失”问题:2019年以来单位人员内部流动频繁,工作交接不到位,收发文、人事档案等重要资料未整理归档,出现部分缺失。

整改情况:

已经建立专人管理文件档案、收发文台账,并联系档案管理公司对档案资料进行了清理归档。

整改进度: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3. 针对巡察反馈的“单位密件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抽查2022年密件管理发现,未建立密件管理制度,对密件在本单位流转、归还未做登记。

整改情况:

已制定的《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密件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密件台账登记,进一步规范流转、阅览管理流程。

整改进度:

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九)关于巡察反馈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问题

24. 针对巡察反馈的“对下级党组织建设指导不力”问题:2019年以来,下属市场监管所15个党支部未召开党员民主评议会,党建资料缺失严重;有10个党支部未召开年终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禄加市场监管所非党人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并作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了对各基层党支部的走访指导,对各支部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发展党员流程及党员教育管理、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指导,提高基层党支部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2022年以来各党支部召开专题学习会、研讨会60余次,民主评议会16次,将党史学习和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以政治自觉促进作风建设。

整改进度:

第一、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5.针对巡察反馈的“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问题:2019年至2021年每年均只开展一次党课,多数班子成员未到联系市场监管所支部讲党课。

整改情况:

一是机关党支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2年以来机关党支部共召开党支部大会12次,各党小组召开党小组会议55次,将思想建设贯穿始终,强化理论学习;二是各分管领导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支部建设中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按照年初制定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计划,领导班子到分管领域讲党课18次,其中包含廉政党课10次,开展谈心谈话110余人次。

整改进度:

第一、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6.针对巡察反馈的“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存在接收预备党员未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未经党委会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各基层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每一个环节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实行民主票决制,使发展党员的民主程序进一步健全,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约束性和透明度;二是党建办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发展党员的指导和审查,从材料的完整性、程序的规范性、表述的准确性等方面严格把关,有效提升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整改进度:

第一、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运用巡察成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情况

(一)稳步推进内部规范性文件清理汇编工作

通过推进内部规范性文件清理汇编工作,有效解决了本单位规范权力运行的规范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混乱问题。

一是2021年2月5日,局办公室组织相关股室召开清理和备案工作会议,明确了清理工作的原则、范围、标准和结果,详细阐述了清理工作的任务分工、实施步骤、长效机制等,为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汇编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二是截至目前,我局已将内控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形成“第一本书”(《仁寿县市场监管局机关十项制度》),包含《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工作纪律制度》、《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勤、请销假制度》、《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10项工作制度;三是下一步将根据实际工作进一步推进内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编工作,形成“第二本书”;四是我局将持续总结规范性文件清理经验,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中的责任追究、制定实施后的评估、定期清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改革完善监察内审工作,正风肃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对于巡察组反馈的“‘亲’‘清’政商关系构建有差距”、“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内部制度执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我局积极探索新模式新方法,强化党内监督,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是2022年9月,经局党委研究,我局决定由党建办牵头并选定专职工作人员组建了新的监察内审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中共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监察内审工作制度》,自10月起开始正式实施。监察内审小组通过建立每月督查重点清单分组逐项开展督查,做好督查台账并及时向局党委反馈督查情况。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按照问责事项类型、整改效果、影响程度,分别按程序对有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截至目前对已发现问题的7人采取谈话提醒,1人提交书面情况说明;二是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2022年开展廉政教育5次,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大会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使全局干部的责任意识、廉政守纪意识进一步增强,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深化“一岗双责”约谈提醒制度。结合年轻干部涉网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党员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专项整治行动,分管领导按要求对各所、股室工作人员进行廉政责任约谈,2022年共开展谈话110余人次,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

(三)实施智慧监管,守护食品安全防线

对巡察组反馈的“履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不实”的问题,我局深入问题查摆原因并积极探索解决方法。

一是将智慧监管模式贯穿食品摊贩监管中,打造出了食品摊贩治理“仁寿模式”。制定《仁寿县食品摊贩管理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对全县摊贩进行全部摸排,督促食品摊贩办理登记卡;县食安办统一制作农村集体聚餐信息公示信息栏以及食品摊贩信息公示栏,对食品摊贩按照“三个统一”(统一食品安全宣传内容、统一公示信息、统一公开承诺)的标准进行改造;同时县食安办开发“仁寿食品摊贩管理系统”,实现食品摊贩和农村集体聚餐在线申请登记和在线申报,监管人员在线监管功能,有力提升了监管效率。二是将食品安全纳入职业培训重要内容。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全覆盖开展食品安全及技能培训,每期培训时间为5天,并以此为契机加强《企业落实食品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传,让设置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核心制度落地落实。同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场监管所组织A、B级包保主体对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开展培训,确保包保主体知晓,并按照规定执行到位。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优,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各方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加强学习,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决策部署在市场监管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立足实际,推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职责,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守好“四大安全底线”,为建设好大美仁寿做出市场监管人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36227232;邮政地址:仁寿县文林街道办金马路二段138号;电子邮箱:248394824@qq.com。

上一条: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曾翔) 下一条: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仁寿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