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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汪陈)

2023年03月22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汪陈

(编号:202303210220

汪陈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川(2019)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09408

汪陈



90.99

住宅

文林镇广电街二段9号(时代茗城)1幢3单元17层4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汪陈

2023年3月21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李平美) 下一条:仁寿县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集《仁寿县“服务业提升年”行动方案》及支持政策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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