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即时比分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钟旭艳)

2023年04月13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钟旭艳)

(编号:202304120281)

钟旭艳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川(2022)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09425号

钟旭艳



90.79

住宅

普宁街道迎宾大道南段664号(新民苑)21幢2单元4楼2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钟旭艳

2023年4月12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陈文仲) 下一条: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黄碧芳)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