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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邓俊辉、万碧霞)
编号:202304190300
因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坐落 |
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类型 |
备注 |
仁国用(2010)第15307号 |
邓俊辉、万碧霞 |
普宁街道先锋街一段隆兴巷9号(先锋小区)1幢1单元3层3号 |
监证:0165907、0165908号511421001022GB00059F00030009 |
房屋土地 |
依据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1421执905号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19日
上一条: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第三批)拟享受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刘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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