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即时比分

仁寿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2023年05月12日    来源:仁寿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川医保规〔2021〕22号)等相关规定。经医疗机构申请、县医保事务中心经办机构现场评审考核和综合评估,拟将仁寿县仁康泽仁堂大药房、仁寿县同泰生静之林大药房、仁寿县仁康御吉堂大药房、仁寿县富加康仁培大药房、仁寿同泰生永芳大药房、仁寿县碧水云天宝芝林大药房、仁寿刘强中医诊所、仁寿县泽善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仁寿县禄加镇光华社区卫生室、眉山安和精神病医院纳入

我县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8日。

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本单位印章。

受理单位:仁寿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地址:仁寿县怀仁街道大道社区45号

电话:028-36286568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辜泽君) 下一条: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第一批领取创业补贴人员名单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