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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姜泽华)
(编号:202305230349)
姜泽华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m?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监证:0005385号 仁国用(1999)第1357号 |
姜泽华 |
房屋:180.88 土地:26.4 |
住宅 |
房屋:文林镇新兴街*号1幢6-7层号 土地:文林镇江家坝 |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姜泽华
2023年5月23日
上一条: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求《仁寿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运行管护办法(试行)》意见的公示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郭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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