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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艳辉)

2023年07月06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艳辉)

(编号:202307050432)

刘艳辉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监证:0204770号

仁国用(2014)第7372号

刘艳辉



房屋:76.06

土地:10.4

住宅

文林镇陵州路二段105号(蓝桥翠锦)4幢1单元6层2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艳辉

2023年7月5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辜春芳) 下一条: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四川众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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