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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春蓉、戴志清)

2023年07月06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春蓉、戴志清)

(编号:202307060437)

刘春蓉、戴志清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川(2018)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08182号

刘春蓉、戴志清



157.72

住宅

钟祥镇幸福路17号(钟祥新区)7幢1单元7层3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春蓉、戴志清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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