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编号:202307060439)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下列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仁寿县党政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8-36295125
序号 |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份额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总面积m?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监证:0164984、0164985号 仁国用(2013)第1150号 |
谭涛 |
谭玉枫 |
100% |
89.29 |
住宅 |
汪洋镇牌坊街92号阳光小区三期1幢1单元2层2号 |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6日
上一条: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普宁街道高笋社区邻里服务中心项目(含普宁消防站)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前的公示 下一条: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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