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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仁寿县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年09月11日    来源:仁寿县民政局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4日至10月1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月28日,巡察组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议。按照党委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2023年3月2日县民政局党委制定了《中共仁寿县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民政局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主要内容为:一是成立了以局党委会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了整改工作进度。自2月28日起至5月21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整改落实,固化巡察整改成果;三是召开了专题会议。5月6日县民政局党委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责任落实方面:针对巡察反馈的29个问题,3月7日县民政局组织召开第4次党委会进行了研究,逐一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并对每一个问题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责任股室、明确整改时限。同时为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的落地见效、加强巡察成果转化,强化动态管理,由责任股室制定整改工作计划,每周上报整改进度。

(三)监督检查方面:2023年4月12日县民政局党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同步成立由机关纪委牵头、机关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督查小组,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聚焦整改突出问题,紧盯反馈问题整改、紧盯长效机制建立、紧盯巡察成果转化,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股室、负责人及时向局党委汇报。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不深入

1.系统学习不到位、贯彻落实走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当前县民政局学习制度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按照“保留适应的、修订残缺的、制定空白的”原则,对全局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专项清理。本次重点修订完善了党建工作制度、纪检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议制度等,同时新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形成《中共仁寿县民政局委员会内部管理制度》,并于2023年5月26日经第九次党委会审议通过;二是根据修订后的县民政局会议制度,党建办和办公室负责党委部门以及综合性信息收集,业务股室负责业务部门信息收集。对当月重大会议、重要文件、重要讲话以及上级部署工作等分类收集相关信息,形成议题汇报单(学习传达类、工作部署类、事项议定类),对工作部署类议题,由业务股室提出初步落实措施和建议;对事项议定类议题,由业务股室提出具体工作建议,经分管领导审定后通过党委会、职工大会传达学习或研究部署;三是根据县民政局修订后的会议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各类会议记录进行分类管理,由专人记录、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存档;修订各类会议纪要(党委会纪要、局长办公会纪要等)格式,按照会议内容客观、真实、简要起草会议纪要,并将各类议题汇报单附后,同时以年度为单位,将当年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进行归档。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7日组织召开第5次党委会,集中学习了《党委(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仁寿县委宣传部关于切实做好重大政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舆情风险评估的通知》等文件;二是修订完善了《县民政局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并经第9次党委会审议后印发至各个支部;三是制定了《县民政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并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责任制清单。2023年4月12日组织召开第6次党委会,总结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并部署第二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四是7月18日组织召开第16次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对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并紧紧结合大运会对下半年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五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共仁寿县民政局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仁民政党委〔2023〕20号),要求以支部为单位,认真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六是由机关纪委、党建办、办公室组成督查组,每个季度对下属支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七是要求班子成员、各支部将日常开展的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党建述职、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

整改进度:该项工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 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

(1)牵头负责杨家河治理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巡河监管力度。截至目前,严格落实每月巡河一次的要求,累计巡河8次,并发出督查通报3期。分别对大化镇、怀仁街道、珠嘉镇污水直排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二是印发《仁寿县杨家河2023年度河长制“四张”清单》的通知(仁杨河办发〔2023〕1号),要求相关乡镇和部门配合做好有关工作,从制度层面巩固杨家河治理;三是每周五向县委常委汇报杨家河每周工作动态,截至目前已汇报周工作汇报18篇。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绿色殡葬改革推进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持续加大绿色殡葬改革宣传力度。一是印制了《仁寿县殡葬改革宣传手册》6千册,从眉山市民政局领取《推行绿色殡葬建设美丽家园》和《仁孝四川·绿色殡葬宣传单》各2万份,均投放到全县各村(社区)。二是牵头开展全县殡葬行业“优质服务月”活动,部署了清明节期间全县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三是在虞丞公墓组织举行仁寿县第二届公益性生态葬活动,为61位逝者骨灰进行了生态安葬。(二)努力推动3处殡葬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针对普宁街道响水、黑龙滩镇青龙咀、文宫镇万寿山3处零散墓安葬点的历史遗留问题,起草提出相关解决方案(草案),积极向县领导汇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于2023年4月18日组织相关单位和镇(街道),就3处殡葬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研讨,并安排了相关前期工作。其中,按照会议安排,我局已在万寿山安葬点安装了监控,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安葬点进行了审计。目前,审计工作已结束,近期审计结果将报县政府,并推动下一步处置工作。(三)加强殡仪馆设备设施购置和改扩建,提高殡仪馆服务能力。对上争取中央殡葬服务体系提升项目资金432万元,通过市级统一招标采购,为县殡仪馆采购了遗体接运车辆2辆、消毒设备20套(其中遗体消毒设备2套、空气消毒设备18套)、遗体冷藏设备20台、火化炉3台。目前,招标采购工作已完成,相关设备设施将陆续到位。(四)持续加强农村公益公墓治理工作。根据眉山市民政局、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等印发的《眉山市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眉市民发〔2021〕2号)第三条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乡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也可以委托村(居)委员会或村(居)民小组实施管理和服务”。第七条之规定“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主体为村(居)民委员会;多村联建的建设主体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第十五条之规定“乡村公益性公墓的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依法确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建立财务账册,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实行年度公开”。今年以来,我局就公益性公墓营收资金管理多次同县财政局进行对接,希望出台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并开设专门账户,但均以未能提供相关明确法规、政策依据被拒。由于当前乡镇(街道)实行零基预算,此类资金若由乡镇(街道)代管,年终将被财政局收回,统筹使用。基于上述情况提出如下建议:1.县民政局将持续加强公益性公墓日常管理以及年检工作,强化管理;2.积极同财政局协商,出台制定《仁寿县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管;3.积极向市局、省厅反映,争取上级领导部门出台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部分重点项目推进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组建县民政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儿童保障股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项目工作专班;二是定期不定期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项目推进会专题研究项目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统筹调度推进项目进度;三是2022年省定民生事项“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项目”11个点位,于2022年10月全部完成建设,11月完成资金全部支付;四是鉴于问题的实际情况,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以此次案例为鉴,指导全局各个业务股室加强项目投资测算评估;五是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投入仁寿,补齐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空白点;六是加强项目包装前的研判分析、科学预算,确保项目资金能够保障实际支出;七是建立项目动态管理机制,充分研判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为项目实施留足提前量。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 履职尽责有差距

(1)数据共享不畅,动态清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县民政局先后制发《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复核工作的通知》(仁民政发〔2023〕32号)、《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的通知》(仁民政发〔2023〕44号)、《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仁民政发〔2023〕50号)等文件精神;二是利用部门间现有数据平台,按月加强同公安、卫健、殡葬等部门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三是截至2023年5月,各镇乡(街道)全面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复核工作,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政策和程序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同时根据现家庭经济情况,确认低保对象分类档次。2023年1至5月,城乡低保新增1766人、取消3855人,城乡特困新增144人、终止379人;四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新增对象、重点预警对象进行入户核查,目前正在经过专业代理公司,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承接主体中。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对行业领域、下属事业单位监管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以建立局领导定点联系制度,印发《中共仁寿县民政局工作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仁民政党委〔2023〕20号),由机关纪委、党建办监督检查的方式,加强对下属事业支部的政治领导;二是由业务股室、分管领导按照行业管理规定,定期对行业领域、下属事业单位进行业务监督指导,加强对行业领域、下属事业单位的业务指导;三是福管中心、县救助站、婚姻登记中心三个下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已经变更。未保中心法人已经确定,因机构改革原因,将暂缓变更,待机构改革后完成变更手续;四是对县殡仪馆违规招标进行批评教育,并对负责人进行约谈;2023年3月10日,经县殡仪馆与仁寿县天福礼仪文化服务中心一致协商,同意于2023年4月1日终止殡仪服务外包协议。同时向社会公开招标,与仁寿县怀仁街道川民殡葬文化服务部签订殡葬服务外包协议,管理费为18.8万元,已正常投入运行;五是今年3月18日启动对全县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并向全县社会组织和业务主管部门发送年检通知,做到通知全覆盖。2023年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时间为3月18日至6月30日。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6.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

(1)统筹部署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纳入新修订的民政局内部管理制度(2023年),并于5月26日经第九次党委会审议通过,明确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研究会;二是今年2月16日、4月12日分别召开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会议主要内容有观看警示教育片、上廉政党课、局领导述责述廉;三是拟于今年“七一”左右,班子成员到所联系下属单位支部开展廉政党课一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廉政谈心谈话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3月份修订完善民政局廉政谈心谈话制度,5月份将该制度纳入民政局内部管理制度,并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要求,细化了相关措施,已于5月26日经第九次党委会审议通过;二是2023年年初民政系统已经开展全覆盖廉政谈心谈话,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和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心谈话全覆盖,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人员廉政谈心谈话全覆盖,各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党员廉政谈心谈话全覆盖。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以案促改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3月3日在第二办公区组织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会议上以徐学彬案为反面教材,要求全县民政系统深入吸取教训,对照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查摆问题;二是在民政局第一季度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小短片,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警示教育;三是公布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举报电话,加强群众监督;四是今年第二季度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并在节假日前通过微信群发布廉洁过节提醒。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廉政风险防控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2月完成制定《仁寿县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风险等级评估工作的方案》;二是今年3月份完成仁寿县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对各个风险点、等级、表现形式、防控措施等进行了细化;三是严格按照工作方案、防控手册中的相关措施,加强风险点的防控。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7.执行内控制度不严格

(1)食堂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将食堂管理制度纳入民政局管理制度,细化了食堂管理的具体措施、监督职能职责,并已经印发实施。同时并将食堂管理制度纳入县民政局规章制度范围;二是安排办公室专人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食堂的监督管理,当前职工就餐均能够主动扫码就餐;三是加强票据审核,规范报账流程,食堂各类票据均需手续完善后,财务方可进行支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财务支出制度执行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张利波按照要求对2021年5月份采购物资提供货物验收清单,责令张俊贤提供未成年人费用支付情况,并提供相关依据,并对票据交由财务部门审核,补齐历史票据;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通过查阅相关政策文件,咨询财政部门专业人士意见,对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三是由规划财务股借鉴省市县财政部门的物资采购申报表和物资采购验收表制定县民政局申报表和验收表;四是规划财务股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加强票据审核,对票据不齐、签字不完整等情况,一律拒绝支付。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2020年1月至3月正处于新冠疫情爆发期,且各地因疫情受阻无法返乡人员剧增。由于县救助站无救助专用车辆,经请示民政局后对于街面巡查,租用特定车辆改装成疫情防控专用车,开展街面巡查、接送受助人员相关工作。“到威远县的标准为460元,实际支付1000元”发生在2020年1月26日(大年初二),且救助对象携带物资较多。一是将民政福管中心车辆川Z69932用于救助管理站开展日常街面巡查和距离较近的接领和护送受助人员等相关工作;二是经过对租赁公司三方报价比对,上报民政局党委会通过,同意由县救助管理站与仁寿县路峰汽车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定租车合同,按合同规范租车管理;三是规范县救助管理站车辆租车制度,工作人员在在救助过程中需要租用车辆,一律须经站长同意。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8. 风险管控存在漏洞

(1)未专款专用。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及时学习省市县关于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准确界定专项资金使用明细,把好资金安全使用关;二是对救助站2020年、2021年项目费用共涉及19.93万元,2021年12月10日,我局已将该笔资金从仁寿县民政局基本运行经费账户划转归垫救助专项经费账户,并分别向有关单位报送了审计整改情况;三是对救助站、殡仪馆等涉及专项资金的股室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加强项目管理;四是规划财务股按照规定建立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台账,杜绝资金挤占、挪用现象。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付款依据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照要求,责令经办人员提供“两委”换届广告设计制作费验收资料;二是经咨询县审计局,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并取得资质证书的公司,具备项目审计资质,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具备项目审计工作资质,该公司出具的审核报告可以作为付款依据;三是规划财务股将按照新修订的财务管理办法加强票据审核,规范填制原始凭证;四是各业务股室要完整提供相关支付依据,股长切实肩负票据、资料审核完善第一责任人职责。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拆分项目。

整改情况:一是向县巡察组就相关问题提供了情况说明,其中“乡村公益性公墓重新选址”提供了县政府《关于研究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仁府阅〔2020〕120号),根据该会议纪要,“由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所在乡镇按“一事一议”方式实施建设”;二是《婚姻档案查询管理服务合同》在2022年11月1日期满后,婚姻登记中心同四川省纪实千秋档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合同,仅对租用查询系统设备一项进行了延续;三是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业务股室的指导,严格执行项目采购政策,确保采购合法合规。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9. 党委议事决策不严谨。

(1)未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党的相关制度建立了《民政局会议制度》,特别是党委、支部议事规定进行细化,明确了党支部议事流程、决策程序,并将该制度纳入民政局内部管理制度,由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二是规范权力运行,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今年上半年共计召开11次党委会,各项议题讨论首先由各班子成员提出讨论建议、意见等,最后由“一把手”进行表态发言;三是落实巡察整改,建立风险台账、梳理风险点位,落实民主集中制,坚决杜绝“一手抓、一支笔、一言堂”。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查阅党纪法规,参照相关部门规定,对“三重一大”制度重新修订完善,并纳入民政局会议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二是完善会议制度,建立议题收集、参会人员确定、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下发、会议决定执行等相关流程,完善相关资料存档,确保党委决策贯彻落实;三是严格资金监管,明确分管权限。对5万以上的单一类支出项目必须经党委会讨论;30万以上的单一类支出项目必须由党委会讨论决定实施方式;一万以上的办公用品支出必须由党委会研究讨论。人员福利保障以及有相关明文规定的支出项目不在此列;四是对“三重一大”及涉及资金项目邀请县纪检组列席参会。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部分会议纪要与会议记录不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购置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应用指南,《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的方式提高办公室人员公文写作、公文处理水平。建立师傅带徒弟制度,由办公室负责人对全局年轻干部公文写作进行针对性培训;二是重新制定了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题收集单,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会议纪要模板,会议结束后,由专人整理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按照纪要内容,应签发的及时签发;三是将会议议题收集单与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整体存档,确保会议记录完整、真实。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0.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了民政局“三会一课”制度,并将其纳入民政局规章制度,由党委会审议通过;二是印发了《民政局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对“三会一课”内容、形式、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三是制定了民政局2023年机关纪委督查方案,全年不定期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固定党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仁寿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机关效能工作方案》,按照“存、废、改、立”的工作要求,对仁寿县民政局内部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生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费收缴、党风廉政建设”等7项制度纳入县民政局内部制度第一部分党建工作制度,并于2023年5月26日经第9次局党委研究审议。新修订的民主生活制度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讨论确定组织生活会的议题、时间等事项,并报局党委审核,党建办备案”;二是今年5月6日局党委组织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将党建述职述廉、批评与自我批评纳入全年党建工作要点,要求各支部紧扣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客观总结成效、查摆剖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今年党建办将加强对各支部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各支部妥善制定民主生活实施方案,并交由局党委审核后实施。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组织生活会搞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完善了县民政局组织生活制度,由党建办加强对各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各支部组织生活的方案、实施情况、会议记录等上报局党委审核;二是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制度,各班子成员已前往联系支部讲授党课。各党支部在党建办的指导下依法依规进行组织生活会,按照要求撰写剖析材料作对照检查;三是今年党建工作要点对组织生活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求各支部以巡察发现问题为契机,严格按照今年党建工作要点执行,组织生活会要客观总结成效、查摆剖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保持“辣味”、“红脸出汗”,并将述职报告进行公布。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民政局今年党建工作要点,各个支部将两两结对,丰富主题党日形式;二是在今年党建工作要点及民政局规章制度中明确,主题党日召开的时间、次数等,要求各支部紧密结合“双报到”“城乡结对共建”等方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三是要求各支部按照民政局主题党日规程严格开展,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1. 党建基础工作薄弱

(1)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第一季度党建工作专题研讨会已经于2月16日召开,并于6月30日组织召开全局党建工作专题研讨会;二是五个支部的换届选举已经完成,并按照要求配齐支部队伍;三是党建办根据每个季度监督检查各支部党建情况以及近期党建工作要点、重点,提交议题资料由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并进行跟踪检查。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党员发展资料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黄凤英入党资料进行补充完善;二是对今年发展党员严格资料审核,由支部书记进行一审、党建办进行二审、局党委会进行三审,并交组织部进行审核;三是根据县组织部党员发展规范建立民政局党员发展制度,纳入民政局规章制度。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党费交纳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三人预备期的工资收入,收缴毛德彬(286.31元)、黄凤英(287.93元)、朱永红(392元)三人预备期党费共计966.24元;二是根据修订完善民政局党费收缴规程,并纳入民政局规章制度;三是各支部以月为单位,收缴支部党员党费。每季度将收缴情况报党建办,由党建办统一将全局党员党费汇缴至县委组织部规定的账户。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2.选人用人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县殡仪馆对全体临聘人员聘用合同进行清理,现已完成清理工作;二是责令人事人员加强学习,注意逻辑时间关系正确,严格执行人事纪律;三是按照要求重新签订临聘人员聘用合同;四是举一反三对全局临聘人员聘用合同进行清理,现已经完成。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运用巡察成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情况

通过全面集中整改,全局干部职工思想上受到极大地触动,政治觉悟得到极大地提高,“四个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各项工作得到极大地促进。整改过程中,全局持续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履行党委书记“一把手” 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分管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当中。

一是全面从严治党更加深入。通过巡察整改,全面检视了县民政局党委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点”、制度“风险点”。县民政局党委坚持问题导向、深剖问题根源,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各支部“三会一课”不规范、“固定党日”开展不力等实际问题,不仅对支部书记开展批评教育,而且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下属支部党建工作开展,同时发挥机关纪委监督指导职能,对下属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监督。先后修订完善党委、党组织各类制度14条,为上级精神学习贯彻到位、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党内生活制度执行到位提供了制度保障。解决了基层党组织虚化弱化、组织不力问题,建强了党的战斗堡垒。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更加有力。以徐学彬贪污民政资金案,通过全县民政工作会议对全县民政干部进行教育整顿,推动以案促改;及时公布县民政局监督举报电话,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新修订《仁寿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制定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风险等级评估实施方案,定期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廉政主题教育,用“案中人”告诫“身边人”,提醒党员干部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机关纪委、各党支部要严格盯紧内部管理“薄弱点”、权力运行“关键点”、问题易发“风险点”,将日常监督、专项行动、巡察整改结合起来,以强有力的监督不断促进作风纪律建设。

三是机关事务运行更加高效。纵观整个巡察整改,县民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局党委会的领导下,将思想统一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以严的作风、铁的纪律确保整改高质高效、反馈问题全面清零。一方面,全局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得到切实提高,强化了政治认识,提升了责任担当,深化了使命任务;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全局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各业务股室职能明确,工作程序规范有序。

四是民生实事推进更加规范。以2022年省定民生事项、2019年日间照料中心修建工作等推进不力为突破口,一是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科学研判分析项目经费预算,确保申报资金能够满足实际支出;二是加强项目动态管理,梳理项目执行期内各个环节可能遇到问题和困难,为项目实施留足提前量;三是加强项目调度,对重点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落实专班定期研判、专人及时跟进,确保项目有序推进,规范实施;四是加强对上争取工作。结合当前民生领域,特别是农村地区民政服务设施存在的短板,加强对上争取,争取更多的资金、项目、政策向仁寿倾斜。

五是民政保障服务更加务实。县民政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确保抓好问题整改和用好巡察成果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以“数据共享不畅,动态清理不到位”“对行业领域、下属事业单位监管有漏洞”等具体问题着手,坚持立行立改和全面整改相结合,坚持举一反三和系统治理相结合,对全局社会救助领域、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事务工作、养老服务等进行全面筛查、排查,找不足、补短板、建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党委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推动各项民政服务落地落实。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县民政局巡察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巡察整改工作永远在路上,各项工作距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要求,距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不小的差距。下一步,局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县委巡察整改有关要求,对照“四个融入”标准,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以刀刃向内、迎难而上的勇气和态度,把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与主题教育紧密结合,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在做到“两个维护”上更加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动摇。

(二)在推动改革创新上更加自觉。坚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四川省民政厅“583”发展框架,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兜底保障、聚集“一老一小”、聚焦养老服务等,推动全县民政事业创新改革。

(三)在落实组织路线上更加自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基本要求,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全党,以党中央组织路线选人用人,凝聚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强大力量。

(四)在履行主体责任上更加自觉。党组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建设,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定,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让班子队伍更加有力。

(五)在持续正风肃纪上更加自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开展“两个约谈”,严格执行党纪法规,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党的纪律教育,以严格的纪律实施为计生协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35038737,邮寄地址:仁寿县文林街道群英街82号(县民政局办公室收),电子邮箱26936247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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