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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仁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年09月14日    来源:仁寿县供销社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1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27日,巡察组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成立以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梁煦东同志为组长,其余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供销社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办落实。县供销社党委领导班子于2023年5月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责任落实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将整改任务分解细化,研究制定《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及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整改。县供销社多次召开党委会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工作。对重难点问题,主要负责人带头领办,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逐步整改到位;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监督检查方面:为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召集分管股室研究整改进度,不断改进整改工作措施;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分析研判、查验资料等方式,加强检查督导,实行对账销号,一项一项抓整改、抓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情况

(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巡察反馈“未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农资协会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6月起从供销社机关脱钩,理事会主要负责人由新越公司人员兼任。具体业务由新越公司牵头,安杰农服、县乡村振兴公司协助,根据全县国土空间布局,引导现有12镇23个村级供销社和即将开展的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力争年末完成建设任务;二是依托仁寿四大产业布局和镇村供销社建设,已把怀仁街道吊庆社区供销合作社和文宫镇石家社区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以樱桃、枇杷产业为主,辐射农旅结合的特色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三是在现有23个村级供销社中围绕106线、213线、成赤高速等交通区位明显地方,选取富加大山、文宫古佛等村级供销社作为示范社建设,在农村社区开展综合服务工作;在文宫、新店2个乡镇正试点建设镇级供销社;四是依托县乡村振兴公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优化枇杷产业发展的会议纪要,结合文宫、新店两镇镇级供销社试点,正规划构建枇杷、柑橘集散交易市场可研报告或方案;五是结合县委信息工作要求和县政协调研县供销社“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任务,近期将组织外出学习优秀的为农服务中心典范。

整改进度:第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一项、第五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12月完成;第三项、第四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6月完成。

2.针对巡察反馈“防范化解系统廉政风险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各股室、社有企业分别于3月、6月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更新,党委分别于3月31日、6月19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班子成员根据党委会关于廉政风险点的分析研判情况,对分管股室及企业负责人进行廉政谈心谈话;二是于4月3日召开系统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对机关干部、企业负责人开展廉政教育,以案说法,要求系统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三是制定《县供销社廉政风险点定期排查制度》,定期排查更新系统廉政风险点;四是拟定《社有企业财经管理制度》(待审定),严格账户管理、运转费用管理,严禁公款私存、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第四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五项部分完成,正在推进,预计2023年9月完成。

3.针对巡察反馈“借款资金存在风险,资金把控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前期拟定的还款协议,板燕供销公司已还借款本金8000元,剩余款项未按期归还,多次与板燕供销公司负责人刘树安联系,就还款事项进行磋商,但其称无钱归还;二是已聘请律师,收集相关证据,向板燕供销公司发送《催款通知书》;三是对供销系统全资、控股企业借款情况进行清理,建立台账,并及时追缴欠款;四是拟定《社有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待审定),要求“县社不再对参股企业新增借款,不得对无产权关系的法人和自然人提供借款,不对外提供担保”,加强对社有资金使用的监管。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第四项部分完成,正在推进,预计2023年9月完成。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针对巡察反馈“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空转”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2023年县供销社党委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委书记、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职责;二是分别于3月31日、6月19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党委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对近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三是班子成员根据党委会关于廉政风险点的分析研判情况,对分管股室及企业负责人进行廉政谈心谈话。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巡察反馈“违规购置固定资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并建立了固定资产台账;二是拟定《县供销社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办法》(待审定),严格执行固定资产采购审批程序,规范采购固定资产并动态更新固定资产台账;三是拟定《社有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待审定),进一步规范了社有资金使用流程、范围。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第三项部分完成,正在推进,预计2023年9月完成。

3.针对巡察反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理顺社有企业管理关系,由县供销社下属新越公司加强控股企业人、财、物的管理;三是拟定《社有企业管理办法》(待审定),强化对企业资产和资金管理;四是于4月3日召开系统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对机关干部、企业负责人开展廉政教育,以案说法,要求系统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五是制定《2023年度系统全资和控股企业内审计划表》,加强对社有企业审计监督。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部分完成,正在推进,预计2023年9月完成。

4.针对巡察反馈“违反合同约定支付款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一栢年供销有限公司、三农兔业专业合作社的清查报告取回,县供销社进行存档;二是全面清理供销系统所涉及的各类合同,建立合同台账;三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严格验收程序和验收成果的保管,确保履约责任。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5.针对巡察反馈“投资监管不严存在资金流失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明强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徐金明联系,称在外地,回仁寿后将兑付分红资金;二是与森茂养殖合作社负责人刘树安联系,称非洲猪瘟时损失惨重,没有利润分红,正在进一步磋商当中;三是建立投资项目台账,并保持动态更新;四是拟定《项目投资风险评估制度》(待审定)。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部分完成,正在推进,预计2023年9月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针对巡察反馈“培训过多”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出考察、培训管理的通知》,明确外出考察学习活动范围、审核审批程序、活动经费管理、活动纪律等要求,加强对外出考察、培训工作的审批管理。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7.针对巡察反馈“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针织一厂原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已督促相关人员已退回违规领取的800元烤火费;三是对系统企业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进行清理,暂未发现其他违规问题;四是拟定《社有企业管理办法》(待审定),明确企业津补贴发放标准和范围。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第四项部分完成,正在推进,预计2023年9月完成。

8.针对巡察反馈“以现金形式发放工会会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针织一厂原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鉴于社有企业工会属于属地管理,县供销社下发工会工作手册,加强行业监管;三是印发《县供销社工会慰问、集体活动制度》,加强对机关工会的管理。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针对巡察反馈“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按规定缴纳党费的党支部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二是4月21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增强党员履行党员义务的意识;三是严格按照党费收缴要求,各党支部(党小组)按月收纳党员党费并建立明细台账,党委按季度将党费存入县委组织部指定账户,并报县委组织部开具收据存档。四是印发县供销社《党费收缴规程》,进一步明确党费交纳时间、标准等相关要求。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巡察反馈“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会的相关党支部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二是4月21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三是印发县供销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规程》,明确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四是指导下属党支部认真开展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会上参会党员逐一发言,讲差距、谈不足,不回避、不遮掩,并做好资料归档,各党支部已于3月底前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巡察反馈“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按规定执行“三会一课”的党支部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二是印发县供销社《“三会一课”规程》,明确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以及党课相关要求,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三会一课”,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党建办将加强对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针对巡察反馈“主题党日开展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按规定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党支部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二是印发县供销社《主题党日规程》,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按照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要求,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针对巡察反馈“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查实,县供销社机关党支部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转正事宜;二是于4月21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在今后的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并及时做好资料收集归档,由专人负责保管;三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梳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待新发展党员时,认真按工作流程予以办理。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针对巡察反馈“党建业务不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情况进行书面说明;二是将党纪党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内容;三是制定县供销社党建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供销系统党建工作;四是汇编《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以及县供销社党建工作制度等党规、制度,下发各党支部学习。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7.针对巡察反馈“党委对下属两新党组织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按规定开展活动和党建工作存在问题的相关支部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二是对系统党支部进行清理,其中川棉一厂仁寿分厂党支部、民生日杂公司党支部已无党员,已按照规定程序撤销川棉一厂仁寿分厂党支部、民生日杂公司党支部;三是县供销社将严格加强对机关党支部、退休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督促。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8.针对巡察反馈“对下属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督促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督促、指导不到位的相关分管党委成员予以批评教育;二是经研究决定,印发《关于调整机关干部联系企业名单的通知》(仁供社〔2023〕13号),废止2021年12月22日印发的《仁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对企业派驻出资人代表的通知》(仁供社〔2022〕44号);三是于4月3日召开系统党建工作会议,对一季度党建工作进行总结,并对近期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四是制定县供销社党建工作制度,明确党支部职责。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9.针对巡察反馈“党委会违规决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违规发放的2400元慰问金已全额退至单位账户;二是组织机关干部及社有企业负责人学习《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和《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三是制定县供销社《党委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党委议事程序,提高党委集体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0.针对巡察反馈“制定制度照抄照搬”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县供销社实际,对《仁寿县供销系统干部职工行为规范》《仁寿县供销系统廉洁自律“十严禁”》进行修订完善,并重新印发。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11.针对巡察反馈“县社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监管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针织一厂无县供销社审核退还股金及利息进行了核查,核实退还股金属于县供销社通知支付事项;二是对针织一厂超过1000元报销无县供销社审核问题进行核查,核实是由于一次性同时报销几笔费用合计1001.4元,超过县社1000元标准,该情况属于票据不规范;三是对企业报账人员和代理记账三帮公司业务人员进行了专业业务培训,要求社有企业和监管方都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2.针对巡察反馈“‘三重一大’研究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县供销社《党委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党委议事程序,提高党委集体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二是规范党委会议记录,完整记录党委成员发言。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3.针对巡察反馈“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机关干部、退休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审批备案程序的通知》,建立出国(境)证件登记管理及使用台账,做好领取、上交情况记录;二是对于申请使用护照的同志,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并做好台账管理。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4.针对巡察反馈“中层干部选任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2月,县供销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规范提拔中层正职1名(办公室主任),规范整理文书档案;二是在今后的中层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规范提拔任用干部,规范整理文书档案。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5.针对巡察反馈“干部任免事项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2月,县供销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规范记录党委会议中的发言、表决等内容;二是县供销社于2022年11月启用干部任免事项专用会议记录本,对干部评优评先、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内容进行全过程记录。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运用巡察成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情况

针对反馈问题,县供销社:一是加强党纪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强化了理论武装;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三是持续开展下级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清理工作,解决了下级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四是通过建立健全供销系统管理方面的规范,加强了对社有企业的管理;五是全面清理县供销社项目投资情况,建立了投资项目台账,对多次催收无果的投资资金采取法律途径追回,加强了投资资金监管。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接下来,县供销社党委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巡察办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建立更加完善的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推动供销系统健康发展。

(一)持续狠抓落实。县供销社党委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高整改意识,紧紧抓住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持续推动深入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进行“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推进责任,加强跟踪督促,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二)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

(三)落实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权力监督到位、教育管理到位、考核把关到位、纪律执行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供销系统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36201760,邮政地址:仁寿县文林街道文林路人民广场50号(县供销社党建办收),电子邮箱2954213803@qq.com。


中共仁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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