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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仁寿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审批前的公示

2023年09月18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仁寿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已经仁寿县第二届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十七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该控规维护方案予以公示。

一、维护对象

原《仁寿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以下简称原规划)于2021年5月经县政府审批通过,本次维护范围位于中心城区涉及23个地块,包括J-B-4-01、J-B-4-03、K-A-3-02等,总调整面积约为113.18公顷(详见附件1)。

二、维护必要性

(一)优化完善功能配套:原规划中规划布局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偏大,用地规模与仁寿实际发展需求仍有一定的差距。

(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原规划中规划布局的行政办公用地(行政中心)用地规模偏大,且位于限制用地目录内,调整优化行政办公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三)塑造城市空间形态:为了更好的塑造城市空间形态,优化调整原规划控制建筑限高,改善了片区生活圈的空间形态,构筑优美城市天际轮廓线。

三、维护后的情况

本次控规维护不涉及控规发展定位、功能分区、空间结构的改变。

维护后,总用地建筑规模减少;对教育设施、医疗设施、道路交通、综合防灾无不利影响;居住用地面积增加,对改善居住环境有促进作用。

公告期为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18日,共30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公告期满,将根据公告情况依法按程序报批。

意见受理: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股

电 话:028--36221119

附件:1. 中心城区调整地块位置示意图

2.中心城区详细规划调整前后对比图

3.中心城区详细规划调整后用地布局图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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