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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仁寿县水利局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年09月20日    来源:仁寿县水利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2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仁寿县水利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28日,巡察组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议。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一)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我局党委收到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后,于4月12日召开了巡察整改动员大会,6月5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夏林茂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协调工作。对照巡察所反馈的问题,追根溯源,并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整改。

(二)真抓实干提升整改实效。对照巡察所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我局党委及时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理清工作内容,细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制订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形成包括问题、任务、责任“三位一体”的整改工作清单,做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三明确”,强化动态管理、跟踪问效,确保巡察问题实现全面整改、精准整改。

(三)强化督查督办深化整改成效。在3个月集中整改期,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集中汇总整改进展及成效,督促各股室站按照时点推动整改工作;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系统整改、源头根除,坚持先立后破、破立并举,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建用制度管人、管事、用权的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做到“当前改”与“长久立”两手抓两手硬。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局党委会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修订完成《中共仁寿县水利局委员会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强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意识,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范围、决策原则、实施程序。二是进一步规范财经纪律,修订完成《仁寿县水利局财经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三是加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规定学习,利用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会前学习等形式,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规政策,把准把严项目执行标准和政策要求。四是约谈提醒相关责任人,对涉及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整改进度:以上四项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针对“县委决策部署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共仁寿县水利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学习机制,严格细化责任,明确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按照要求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二是制定《仁寿县水利局公文处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公文办理水平,规范文件运转流程,确保上级精神传达到位,各项制度运转有序。三是要学以致用,以学促干,在今后工作中把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意见。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3.针对“机关管理制度修订不及时、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现在的实际情况,修订了《仁寿县水利局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办法》《中共仁寿县水利局委员会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对考核范围和考核组织等过时内容进行更新,明确大额资金限额,优化考勤方式。二是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目标,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重新梳理,修订《仁寿县水利局公务接待制度》《仁寿县水利局请(休)假管理制度》等20项制度,新制定《中共仁寿县水利局委员会民主生活会规程》《仁寿县水利局会务制度》《仁寿县水利局值班工作规范》等16项内部制度,使完善后的制度更加符合党纪党规、适应工作要求、切合工作实际、便于操作执行,通过制度建设促进单位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体系。三是严格落实各项机关管理制度,由办公室、党建办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局党委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

整改进度:整改完成。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局党委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和部署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考核和干部培训内容。二是以局党委会议、全局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全省、全市宣传部长会议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等学习,并及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三是按照仁寿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承担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做到意识形态工作有专人抓,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四是制定《中共仁寿县水利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2023年度《中共仁寿县水利局委员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主要内容和学习方式。按照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次专题学习制定学习方案,明确学习职责、学习重点、交流发言成员,由发言成员撰写好交流发言材料。目前已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

整改进度:以上四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针对“斗渠整治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黑龙滩灌区斗渠现状并安排资金进行整治。全县斗渠39条,除眉山天府新区7条外,仁寿区域现有斗渠32条,总长315公里。2022年已整治完成3条28公里,已制定《仁寿县斗渠整治规划(2022年—2025年)》,其中利用2023年移民后扶资金整治增新斗渠、方家斗渠、东风斗渠3条总长17.6公里,计划2023年10月开工建设,2024年1月完工;2023年城乡供水工程提升改造项目(一期)整治斗渠8条总长60公里,已于2023年6月底开工建设,计划2023年12月完工;计划2024年实施城乡供水工程提升改造项目(二期)整治斗渠18条总长约153公里。二是完成《仁寿县渠系工程管理办法》初稿编制,正在按程序报批。《仁寿县渠系工程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了渠系管护主体、渠系清淤主体,明确了渠系管护职能职责,确定渠系管护范围,将有力保障渠系正常运行。三是县水利局于2023年3月22日分别向有关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要求于4月30前完成渠系违建拆除与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四是加强对乡镇渠道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管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乡镇及时进行整改。2023年4月对全县渠道管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春灌放水渠系掏淤不到位的问题10处,已全部整改到位。

整改进度:第一项正在整改,计划2023年12月前完成11条斗渠总长81公里整治,2024年12月底前完成18条斗渠总长153公里整治。第二项正在整改,现已完成初稿,计划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第三项、第四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针对“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杨家河、陈家沟等小流域综合治理。通过实施杨家河、陈家沟生态修复项目,大化二污、慈航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建设,常态化清河行动等措施,对杨家河、陈家沟等小流域进行综合治理,确保达到年度水质目标。二是持续强化联防联控机制。督促各牵头部门及各乡镇要共同推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综合治理。严格落实联防联控机制,球溪河、越溪河等主要跨境县级河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防联控会议或开展一次联合巡查,共同推进流域水质持续改善。今年3月与内江市资中县联合召开了球溪河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4月与威远县生态环境局开展越溪河联合巡查工作。三是完善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县河长办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河长制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并“发点球”给责任部门、乡镇(街道),建立完善整改台账,严格落实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强化事中督导和事后“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复核,对未限期完成整改的单位进行通报。今年已开展河长制专项督查2次,发现问题34个,整改问题29个,发送整改通知单4件。

整改进度:第一项正在整改,大化二污已调试运行,计划于2023年12月完成慈航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2024年5月完成杨家河、陈家沟生态修复项目。第二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三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针对“河长制宣传培训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河长制宣传。2023年3月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通过河湖长公告、公示牌、标语、报纸、电视网络等方式加大河湖长制宣传。持续开展河湖长制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党校、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七进”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增强社会各界管理保护水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二是开展河长制专项培训。会同仁寿生态环境局组织河长制牵头联系部门、乡镇(街道),就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中生态文明相关内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河湖长制、涉河项目审批、河道管理保护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以提升各级河长、巡河员、河长制工作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三是开展督查考核。将河长制牵头联系单位、乡镇(街道)宣传培训工作纳入河长制考核,对开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二项正在整改,培训方案已通过县委组织部审核。第三项正在整改,今年已开展督查考核1次。

8.针对“未严格落实仁寿县水土保持规划、县水土保持规划实施点位与规划点位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规划。在开展水土保持规划的过程中,要严把规划质量,规划编制前开展深度调研,注重规划编制的可行性与实效性。《仁寿县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已于2017年8月通过县政府批复,现正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或重新编制,我局将严把规划质量关,确保规划可行。二是严格执行规划。水土保持项目实施严格按照规划的点位进行,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完成规划预期目标及效益。三是因其他原因确需变更地点实施的,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整改进度:以上三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9.针对“水利工程建设未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利工程建设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偏于‘宽松软’,县水利局督促指导项目法人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力度还不够,水利工程建设法人未带头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监管系统反馈多起水利项目水土保持‘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线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办水利工程项目水保相关手续。2021年仁寿县安全水库等19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已取得水保审批手续(仁行审投函〔2021〕113号)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回执(〔RSSB-2022-028〕号)。2020年仁寿县疗原等6座灾后水利薄弱环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取得水保审批手续(仁水保承诺〔2021〕08号),目前已完成整改。二是清理、排查了我局自“十三五”以来实施的25个项目,排查出3个工程达到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标准但未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目前正在整改。三是加强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培训和常态化监督管理。2023年已开展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培训1次,开展水土保持“三同时”检查10次。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正在整改,计划2023年10月整改完成。第三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0.针对“水土保持补偿费未应收尽收”的问题

一是梳理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所涉及的项目,建立未缴费项目台账,分类进行处置,通知生产建设单位履行缴费义务并及时下发缴费通知书。目前已发放限期缴费通知46份,计划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其余应征未征补偿费征收任务。二是强化“开工前一次性缴纳”规定落实,对送达缴纳通知单、限期缴纳仍未缴纳的单位和个人,落实加收滞纳金、罚款等处罚手段。对已开工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18个生产建设项目联合税务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专项检查,督促生产建设单位缴纳。三是对2023年10月31日后仍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立案查处。

整改进度:第一项正在整改,计划2023年12月前完成整改。第二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三项正在整改并长期坚持。

11.针对“防汛减灾工作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预案审查审批。已印发《关于做好全县水库、山洪灾害危险区预案修编和演练的通知》,组织各乡镇(街道)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了全县93座小型水库的“两预案一规程”和122个山洪灾害危险区山洪防御预案修订,并按照审批权限和流程完成李家沟水库和洪峰水库两座中型水库“两预案一规程”市级审批。二是切实加强业务指导。结合行业监管职责,切实加强水库、山洪灾害应急演练业务指导工作。2023年5月17日组织开展了水库安全度汛暨山洪灾害防御业务培训会议,培训了全县乡镇(街道)水利员、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水库巡查责任人等各类防汛责任人245名;5月18日在禄加镇建设水库开展了2023年仁寿县防汛应急抢险演练,并组织县防指有关部门、27个乡镇(街道)的分管领导、水利员、96座水库巡查责任人进行了观摩。三是查漏补缺。已印发《关于做好全县水库、山洪灾害危险区预案修编和演练的通知》,于5月底组织各乡镇(街道)对122处山洪灾害危险区和94座水库开展2023年度山洪灾害防御演练和水库应急抢险演练。四是全面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按照《关于建立健全跨省跨区域防汛减灾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已与井研县、荣县、天府新区、资中县四县区签订跨区域防汛减灾联防联控协议,并印发了《关于做好近期防汛抗旱重点工作的通知》(仁防办汛发〔2023〕2号),要求各乡镇(街道)负责与县内河流上下游、左右岸邻近乡镇(街道)、村、社区之间签订联防联控合作协议。五是长期坚持督导检查工作机制。按照《仁寿县防汛抗旱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县防指办公室牵头对全县27个乡镇(街道)开展全覆盖防汛检查,并对全县122个山洪灾害危险区、94座水库组织开展了“拉网式”“地毯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截至目前,已排查出问题35个,整改完成35个。

整改进度:以上四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2.针对“水土保持监管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水土保持政府目标考核、水土保持委员会工作机制为抓手,发挥好现有水土保持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加强部门协作。2023年5月25日召开水土保持委员会联席会,交通、住建、规自、国资、经信、经开区、黑管委等成员单位参加,会议要求各单位对行业内项目严格履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二是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86个项目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逐一销号。目前已整改销号17个项目,正在整改60个项目,对拒不整改的9个项目已移交违法线索给县水利综合执法大队。三是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并限期整改。已制作下发涉及水土保持“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整改文书28份,要求建设单位限期整改。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二项正在整改,计划2023年12月底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三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13.针对“水库日常安全运行管理检查走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仁寿县水库管理制度》,明确巡查责任,规范管理行为,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等。二是加强水库管理人员培训。2023年对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人员进行培训260人次,其中5月15日前培训线上责任人128人次,5月17日进行线下水库管理人员专题培训132人次。三是通过汛前检查等工作加大水库巡查检查力度,2023年开展汛前检查2轮次,对94座水库落实巡查检查制度、巡查检查记录情况、水库日常管理情况、水库安全隐患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问题35个,整改完成35个。四是对上级部门检查问题进行“回头看”,2022年水利厅组织对我县八里水库等7座水库进行运行管理检查,反馈的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到位。五是对检查发现的工程隐患纳入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目前已完成2023年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取得批复并报财评。六是对乡镇管理的76座小型水库进行物业化管理,目前水库物业化管理单位按照管理合同正常履职,主要完成对水库大坝周边清洁、库区水域漂浮物清理、大坝除草养护、溢洪道清理,设备和金属结构维修保养等工作。

整改进度:以上六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4.针对“水行政执法日常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水政执法力量。抽调年富力强的骨干同志1名任水利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充实水政执法人员2人,目前水利综合执法大队专职执法人员5人。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排查收集案件线索,督促各职能股室在日常监管中主动作为,特别是加强河长制、水土保持、水资源等领域执法监督。三是制定了《仁寿县水利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采取会前学法、集中学法、自学学法等方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了水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内容、标准、途径、程序、责任主体等;各业务股室站按照职能职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违法线索及时移交执法大队立案查处。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整改。第二项正在整改,计划2023年12月底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三项正在整改,计划2023年12月底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5.针对“对监管系统反馈的疑似水土保持违法线索进行核实整改的过程中,部分问题未彻底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水土保持深度融合,加快卫星遥感、无人机、“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应用,实现生产建设项目全覆盖监管。2022年委托江苏华高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天地一体化”第三方服务项目,发现和查处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违法违规项目34个,实现了从“被动查”到“主动管”的转变。二是对2019年水利部、水利厅遥感监管发现的问题图斑还未完成整改的仁寿县敬展家庭农场、辉腾养殖场等17个项目,按年度建立台账,逐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逐一销号。三是对2023年10月31日后拒不配合完成整改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立案查处。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二项、第三项计划2024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16.针对“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黑龙滩水库东南干渠沿途非法取水问题,已于2021年联合黑龙滩管理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文林街道进行排查,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计划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等制度,积极推进工业企业节水技改,提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对用水、取水的程序进行规范,严格限定每一家的取水量,制定明确的取水计划,做好相应的登记、管理工作,提高水资源调配效率,目前2023年全县县域取水许可审批水量已按计划完成统计并上报市水利局。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二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7.针对“项目竞争性谈判报价单位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5日,县水利局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同时,责任人已接受县发改局约谈。二是加强项目建设法规制度学习,利用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会前学习等形式,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认真组织学习项目建设管理相关规定,全面掌握规定要求和精神实质,提升业务办理水平。2023年5月10日,组织学习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取消眉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事前备案的通知》。三是加强项目建设投标人资格审查、严格审核把关。

整改进度:以上三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8.针对“履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土门水库降等的相关资料。二是辽原等6座灾后水利薄弱环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已按要求进行整改,项目已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给予项目监管责任人一年内不得评优评先和扣罚目标奖的处理。三是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制度规定学习,提升业务办理水平;加强水库维修养护、水库降等报废等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水库效益。2023年5月10日,组织学习了《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办法》。

整改进度:以上三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9.针对“北门水库原鱼种站管理房拆除施工监管不到位,验收弄虚作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北门水库原鱼种场围墙进行拆除。北门水库鱼种站危房拆除于2020年12月5日完成,原围墙拆除后存留1.2米作为水库管理范围内安全挡墙,防止人员进入。二是对项目责任人提醒谈话。2023年5月5日,对项目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遵守项目建设管理规定。三是修订《仁寿县水库管理制度》,其中对水库工程及周边附属设施安全管理和巡查检查的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20.针对“工程管理总站支付县管水库除草打捞漂浮物资金使用监管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理2019年至今县管水库除草和打捞漂浮物费用使用情况,对涉及违规支付的予以退缴;二是加强水库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坚决杜绝资金重复使用和使用不规范。三是加强水库管理人员教育管理,2023年已对水库管理人员开展警示性教育1次,日常管理培训1次,筑牢水库管理人员思想防线,牢固树立纪律“底线”“红线”意识。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仁寿县水库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职责,确保制度规范、执行有据。

整改进度:以上四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1.针对“资金报销转移下属管理总站支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成了《仁寿县水利局财经管理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学习,特别是财务人员。同时严格经费的发生、审批、管理、报账等程序,严把审批关,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二是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严格区分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业务开支内容、范围等,并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执行到位,确保列支经费合规合法。

整改进度:以上二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2.针对“对机关临聘人员普发慰问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仁寿县水利局财经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资金申请、使用、入账等流程,督促按计划开展各项工作,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二是清理机关临聘人员普发的慰问费,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强化财务监督,充分发挥财务监督职能,财会与资产管理股必须依据相关规定和政策,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经费报支手续和流程进行审核检查,保证各项制度有效贯彻落实。

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23.针对“差旅费清理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新制定《仁寿县水利局出差报销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差旅费发放范围和标准,停止对临聘驾驶员发放差旅费,定期对干部职工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在食堂就餐同时全额报销差旅费中的生活补助的干部职工进行清理,涉及的生活补助按照就餐标准予以清退,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修订完成《仁寿县水利局财经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资金申请、使用、入账等流程,督促按计划开展各项工作,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整改进度:以上四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4.针对“落实第一书记职责不到位且重复报销第一书记生活补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第一书记的教育管理,定期到联系村检查第一书记履职情况,确保第一书记履职尽责。二是完善《仁寿县水利局财经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资金申请、使用、入账等流程,督促按计划开展各项工作,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三是加强第一书记重复报销生活补助清理工作,对重复报销领取的部分予以清退。

整改情况:以上三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5.针对“未按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使用工会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仁寿县水利局财经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资金申请、使用、入账等流程,督促按计划开展各项工作,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二是加强工会会费的收支管理,坚决制止超范围使用资金,对存在问题进行清理整改。三是强化财务监督,充分发挥财务监督职能,财会与资产管理股必须依据相关规定和政策,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经费报支手续和流程进行审核检查,保证各项制度有效贯彻落实。

整改进度:以上三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26.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其他党委委员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股室站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2023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各党委委员严格按照党建责任清单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加强机关党务干部的党建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能力水平及履职的主动性,2023年年初及时制定了党建方案、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整改进度:以上两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7.针对“党支部未按要求开展基本活动”的通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新制定《中共仁寿县水利局委员会“三会一课”规程》,严格按要求召开支委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二是加强机关党务干部的党建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能力水平及履职的主动性。新制定《中共仁寿县水利局委员会主题党日规程》《中共仁寿县水利局委员会民主生活会规程》《中共仁寿县水利局委员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规程》等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党内活动。三是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到党建资料的重要性,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注意资料存档,确保资料保存完整、准确。

整改进度:以上三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8.针对“党员发展工作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35岁以下年轻党外干部共计10人,其中1人为2023年的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另外1人正在作为积极分子培养,做到了家底清,情况明。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制定局党委《发展党员计划》,强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政治素质。及时将确定的积极分子纳入党组织管理,确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党小组长、党支部委员、书记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三是做好党员与青年干部“双培”模式,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青年干部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党史、党的光荣传统、党的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及时培养吸收青年干部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逐步把党外的优秀青年干部培养成党员。

整改进度:以上三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9.针对“部分班子成员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态度不端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谈心谈话。针对“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态度不端正”等问题,2023年4月28日局党委书记夏林茂同志分别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重点加强思想教育,并及时做好谈心谈话记录。二是严格审核把关。2022年度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均由一把手审核把关后上报,坚决杜绝述职述廉报告内容雷同的情况再次出现。三是全力提升学习。坚持把理论学习教育摆在首位,立足武装头脑,增长知识,开阔眼界,注重抓学习、强素质、讲党性,做到多思考、多总结、多动笔。

整改进度:以上三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0.针对“党建述职报告撰写态度不端正,存在党建述职报告雷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谈心谈话。针对“党建述职报告雷同”等问题,机关党委书记李嘉渝同志于2023年5月4日分别与各支部书记开展谈心谈话,重点加强思想教育,及时做好了谈心谈话记录。二是严格审核把关。2022年度各支部书记的党建述职报告均由机关党委书记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党建述职报告内容雷同的情况再次出现。三是全力提升学习。坚持把理论学习教育摆在首位,立足武装头脑,增长知识,开阔眼界,注重抓学习、强素质、讲党性,做到多思考、多总结、多动笔。

整改进度:以上三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1.针对“谈心谈话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共仁寿县水利局委员会谈心谈话规程》,坚持以提高思想认识为前提,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明确谈心谈话工作要求。二是结合实际,以集体谈与个别谈相结合的形式,从利于工作、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分层分类开展谈心谈话,真正把问题谈全、把原因谈透、把思想谈通。

整改进度:以上两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2.针对“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良好的学习制度。制定《中共仁寿县水利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仁寿县水利局学习、教育、培训制度》。明确固定的学习时间、学习计划,做好学习记录、学习笔记,形成学习成果。二是通过会前学纪、观看警示片、参观学习廉政教育基地等多种方式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2023年1月13日,召开了党风廉政警示性教育大会,通过身边的例子,筑牢思想防线,维护干部队伍的廉洁性。

整改进度:以上两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3.针对“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次数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主体责任意识,强化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意识,强化对干部职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修订《中共仁寿县水利局委员会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廉政提醒和责任追究;二是2023年3月21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研究会议,深入分析研讨,统筹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计划;三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强化警示教育作用;2023年1月13日,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通过身边的例子,让机关干部职工做到不碰红线,守住底线。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4.针对“分管领导未按要求向党委专题汇报自己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中旬,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并对问题进行了经验总结,并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二是将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分管领导按要求向党委专题汇报自己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记录。

整改进度:以上三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5.针对“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次数不够及研究内容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建办每季度汇总各党委委员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情况的议题报局党委。二是局党委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研究会议,深入分析研判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统筹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3年已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整改进度:以上两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6.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将《条例》和干部政策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重点抓好单位“一把手”、分管组织人事领导和组织人事干部对《条例》和“四项监督”等相关配套政策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二是严格考察程序。坚持干部考察工作时间服从质量原则,留出充足的考察时间,扩大考察覆盖面,努力把干部考察工作考准考实。三是严格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2023年4月28日,机关党委书记李嘉渝同志对干部考察工作组有关同志进行了约谈,以点带面,起到警示作用。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运用巡察成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情况

自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我局党委始终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凝心聚力抓落实,一心一意促整改,并明确提出要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把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委班子自我净化、自我提高能力,着力解决影响全县水利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提升服务社会大局能力。以整改促进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推动整改,有效转化巡察成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水向纵深发展。

经过近3个月的积极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强化了干部作风建设,干部职工“精、气、神”明显提升。在巡察整改期间,局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动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局党委扩大会议,集中精力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对照检查、勇于担当。干部作风的提升,极大地促进了全体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自接受巡察以来,我局牵头负责的包含农村供水、农业灌溉、水库建设管理、水美新村四大板块的乡村水务试点工作荣获“全省乡村水务试点先进县”表彰奖励。

二是进一步促进了党建工作,工作制度更加健全。针对巡察反馈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党委从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入手,修订、新制定党建工作制度12项,扎实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活动,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民意党员、谈心谈话、党费收缴、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等。对机关党支部、水利工程进行了换届选举,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人,计划新发展党员1人。

三是进一步促进了水利业务工作,水利发展瓶颈有效突破。在巡察整改中,局党委始终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问题导向。针对巡察指出的“斗渠整治和管理不到位”等主责主业方面的问题,局党委扎扎实实抓整改,凝心聚力促发展。通过做多渠道争取资金,计划对未整治的29条斗渠进行整治,破解多年来渠系工程无资金整治的历史难题。其中2023年计划整治11条、82公里斗渠,2024年计划整治18条、200公里斗渠,整治完成后将极大提高渠系输水能力,为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建设提供坚实的供水保障。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党委将继续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进行整改,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抓在手上,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一)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扎实做好整改工作,避免“一阵风”和“阶段性”思想,以问题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

(二)持续严明纪律规矩。严肃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并不断完善好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等各项制度,实现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促进依法行政。持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把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与水利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结合起来,把整改的成果转化为加快发展的动力,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常抓常严、真抓真严,确保整改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8-36241102,地址:仁寿县文林街道南坛路二段92号仁寿县水利局三楼3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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