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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陈朋)

2023年10月11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陈朋)

(编号:202310110643)

陈朋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川(2021)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05547号

陈朋



93.01

住宅

满井镇利民街1号(陵南茗城)3幢3单元8楼1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朋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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