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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征求《关于在最小单元压紧压实田长制林长制责任切实加强土地保护利用的通知》
意见的公示
按照相关规定,为全面落实各级田长制、林长制工作,我局草拟了《关于在最小单元压紧压实田长制林长制责任切实加强土地保护利用的通知》。
为保证此通知的公开、透明、及时,根据有关规定,现对该通知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24日,共七天(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附联系电话)向我局反映。
意见受理: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股
电话:028--36221528
附件:《关于在最小单元压紧压实田长制林长制责任切实加强土地保护利用的通知》(草拟稿)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6日
上一条: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君烨·溪江阅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前的公示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程晓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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