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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徐友分、姜落昌)

2023年11月27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徐友分、姜落昌

(编号:202311240731

徐友分、姜落昌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监证:0224970、0224969号

仁国用(2016)第0104号

徐友分

姜落昌



46.39

48.47

27.66

商业

批发零售用地

房屋:富加镇兴盛路39号3幢1层39,37,35号

土地:富加镇香炉街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徐友分、姜落昌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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