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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石化银)
(编号:202312110764)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下列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仁寿县党政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8-36295125
序号 |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份额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总面积m?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监证:0192119、0192120号 仁国用(2014)第1262号 |
李娟艳 |
石化银 |
101.74㎡ |
住宅 |
普宁街道嘉南路二段65号(麓兰春都·荟城B区)2幢1单元13层5号 |
|||||
川(2018)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01990号 |
李娟艳 |
石化银 |
30.37 |
其它 |
普宁街道嘉南路二段65号(麓兰春都·荟城B区)1幢-1层130号 |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11日
上一条:仁寿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征求《仁寿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下一条: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四川众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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