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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仁寿支行)

2024年01月17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仁寿支行

(编号:202401160022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仁寿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预抵0072022号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仁寿支行



94.17

住宅

文林镇仁寿大道二段11号(锦绣·汇金天地)7幢1单元3楼2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仁寿支行

2024年1月16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高磊) 下一条:仁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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