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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园林垃圾车租用项目服务商的公告

2024年01月25日    来源:仁寿县住建局

各潜在服务商:

2024年1月15日,我单位在仁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了《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园林垃圾车租用项目服务商的公告》,2024年1月18日上午10:30,该项目竞争性谈判在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按时召开。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共有3家,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有0家,达不到谈判要求。2024年1月18日,我单位在仁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再次公开发布了《关于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园林垃圾车租用项目服务商的公告》,2024年1月24日上午10:30,该项目竞争性谈判在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按时召开。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共有0家,达不到谈判要求。现将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园林垃圾车租用项目供应商公告如下:

一、园林垃圾货车租用项目的主要概况:

由市政园林心管护园林点位多且较分散,绿化落叶杂物日常收集运输以及汛期应急处置倒伏乔木需要一台灵活方便快捷的运输车辆,为解决城区园林中心管护地段产生的园林垃圾收集及清运处理,拟向社会租用货车1辆。

二、县住建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园林垃圾车租用项目服务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含劳务施工或货物运输或机械设备租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3、具备核载0.9吨及以上小货车一辆;

4、车辆具备合法手续,保险第三责任险额度在200万及以上,且首次注册登记时间在2019年12月31日以后,能保证车辆正常运行;车辆维修时间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若维修时间超过24小时,供应商必须提供另外一辆2吨以上小货车供采购方使用。

5、服务费用控制价为5.8万元(含租车辆租金、油费、保险、保养、维修、安全、税费等一切详尽费用);

6、服务期限为一年,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7、本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确定服务商,谈判文件将以附件方式,附在本公告后,请各潜在服务商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并积极准备响应文件。

8、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方式为现场递交,谈判和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北京时间10:00时。谈判及递交谈判文件地点: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仁寿县建设路三段112号原检察院)。

9、响应文件一律用A4纸印制,内页胶粘,正本1份、副本2份,采用密封袋格式密封包装。

10、如对本次竞争性谈判有不明之处,请与我局咨询。联系人:陈老师,咨询电话:028-36227672。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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