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唐波)
(编号:202401250038)
唐波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m?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川(2023)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10947号 |
唐波 |
81.5 |
住宅 |
彰加镇春兰步行街43号3幢3单元6层602号 |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唐波
2024年1月25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邓英、邓晓芳) 下一条: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云湖湾项目一期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前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