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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彭桂先)

2024年02月01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彭桂先

(编号:202401310056

彭桂先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川(2023)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37041号

彭桂先



62.85

住宅

普宁街道南新街16号(城南安置小区)6幢4单元5层1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彭桂先

2024年1月31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李立宏、王攀峰)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查林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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