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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瑞清、尹帮君)

2024年02月06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瑞清、尹帮君

(编号:202402050068

刘瑞清、尹帮君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仁国用(2015)第0615号

刘瑞清、尹帮君



4.9

城镇住宅用地

文林镇平安大道768号(世纪春天二期)15幢1单元23楼1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刘瑞清、尹帮君

2024年2月5日

上一条:仁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仁寿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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