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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谢松林、何翠芳)

2024年03月20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谢松林、何翠芳

(编号:202403190156

谢松林、何翠芳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仁国用(2010)第13098号

谢松林、何翠芳



4.5

城镇住宅用地

文林镇先锋街二段99号(丽都滨河二期)15幢-1楼97号车库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谢松林、何翠芳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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