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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杨凯)

2024年05月13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杨凯

(编号:2024050110275

杨凯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川(2022)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11613号

杨凯



89.59

住宅

满井镇金塘街4号(中悦·金塘湾)5幢3单元7楼4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杨凯

2024年5月11日

上一条:仁寿县禾加镇人民政府关于拟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示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徐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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