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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张学俊、秦群英)

2024年08月06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张学俊、秦群英)

(编号:202408020407)

张学俊、秦群英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监证;0209652、0209653

仁国用(2015)第0574号

张学俊、秦群英



房屋;123.35

土地:6.04

住宅

文林镇平安大道768号(世纪春天二期)13幢1单元11层2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学俊、秦群英

2024年8月2日

上一条: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王强) 下一条:仁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关于2024年“七夕”正常办理结婚登记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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