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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张宇)

2024年08月06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张宇)

(编号:202408050413)

张宇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监证:0241796

仁国用(2016)第9829号

张宇



房屋:91.62

土地:16.87

住宅

文林镇广电街二段9号(时代茗城)2幢1单元20层3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宇

2024年8月5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刘华清) 下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刘庭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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