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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铃君)

2024年08月19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铃君

编号:202408190439

刘铃君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川(2020)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31164号

刘铃君



83.81

住宅

怀仁街道书院路二段276号4幢2单元3层1号



川(2024)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02255号

刘铃君



105.61

住宅

怀仁街道龙滩大道153号2幢3单元4楼2号



川(2024)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63000号

刘铃君



138.04

住宅

怀仁街道龙滩大道一段153号2幢3单元6楼2号



川(2024)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03308号

刘铃君



94.33

商业

怀仁街道八里街70号(八里街自建房)2幢1-2楼70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刘铃君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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