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即时比分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吴建红、李雪琴)

2024年08月30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吴建红、李雪琴

编号:202408290470

吴建红、李雪琴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川(2020)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00615号

吴建红、李雪琴



114.88

住宅

普宁街道先锋街二段323号(麒麟家园)1幢1单元4楼7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吴建红、李雪琴

2024年8月29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程希) 下一条: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租车采购邀请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