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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集新增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的公告(9月)

2024年09月10日    来源:仁寿县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安排部署,按照《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力支持和有效衔接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川商市建〔2024〕10号)、《眉山市商务局关于报送新增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新增家电以旧换新销售企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专业家电连锁销售企业、综合性大型零售企业、家电生产企业(销售机构)、线上线下融合的销售企业等均可参与以旧换新申报,且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在仁寿县登记注册,经营实力较强,有良好的经营管理经验;

(二)销售企业网点辐射到县域或具备配送到县域的条件;

(三)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保证货源充足、供应及时;

(四)具备完善的家电送货、安装、调试、维修售后服务体系;

(五)企业的销售网点具有通过家电以旧换新平台记录、查验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的能力;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配合开展以旧换新销售以及专项审计工作;

(七)能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纳税申报表复印件,法人征信报告;

(二)商铺内外部照片、商铺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仓库照片、仓库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配送车辆照片、配送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三)维修售后服务点位照片或其他证明材料;

(四)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复印件,财务人员聘用合同、企业财务报表、进销台账、财务人员工资流水等;

(五)申请单位承诺函;

三、申报流程

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携带携带上述申报材料(凡申报企业提供的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鲜章),于2024年9月14日前至县商务局717办公室报名,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报名地址:县商务局717办公室

报名电话:028-36242957。



仁寿县商务局

2024年9月10日



承诺函

县商务局:

我公司成立于xx年xx月xx日,地址位于xx,主要经营范围包括xx家用电器销售、安装、维修、再生资源回收等,现有经营门店xx个、总经营面积约xx平方米,仓配中心xx个、面积xx平方米,年经营收入超xx万元,是一家综合性大型零售企业,已具备参加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条件。我公司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销售网点具有通过家电以旧换新平台记录、查验以旧换新有关信息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配合开展以旧换新销售以及专项审计工作;

三、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

四、在执行政策过程中,不误导、欺骗消费者,不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强制捆绑、搭售。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2024年9月 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李道贵) 下一条:仁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仁寿县下半年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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