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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马大明、陈小英)

2024年09月13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马大明、陈小英

编号:202409120493

马大明、陈小英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仁国用(2014)第0020号

马大明、陈小英



14.2

城镇住宅用地

文林镇迎宾大道629号(景观贵都)1幢1单元8楼2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马大明、陈小英

2024年9月12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四川众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万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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