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苏凯)
(编号:202409240512)
苏凯因保管不善,将以下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如下:原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m?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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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2021)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09342号 |
苏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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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52 |
住宅 |
怀仁街道高滩路二段181号(世纪豪庭二期)3幢1单元23楼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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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声明
声明人: 苏凯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