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足球即时比分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等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拟对黑龙滩污水处理厂、黑龙滩镇大坝污水处理站2个入河排污口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核意见。为保证审核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电来信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28-36292178
通讯地址:眉山市仁寿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股
邮政编号:620500
拟作出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序号 |
排污口名称 |
设置单位 |
地理位置 |
污水 类型 |
排放方式 |
入河方式 |
设置类型 |
受纳 水体 |
执行标准 |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t/a) |
监督管理责任主体 |
1 |
眉山市仁寿县黑龙滩镇黑龙滩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
仁寿县黑龙滩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位于黑龙滩镇铁门村,地理坐标:E103°59′39.20″ N30°4 ′37.64″ |
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
连续 |
湿地挡墙上开孔布管 |
新建 |
双灯河、粤江河 |
COD、BOD5、NH3-N、总氮、总磷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 标准》(DB51/2311-2016)的标准,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
污水排放量不超365万m3/a。其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不超过109.5t/a、氨氮不超过5.48t/a、总磷不超过1.10t/a。 |
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上一条: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拟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示 下一条: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范剑勇等79名无离职手续企业职工退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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