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即时比分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陈春华)

2024年11月12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陈春华)

编号:20241111059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28-36295125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1

黄松柏

土地/房屋

满井镇化工街17号(医院住宿楼)1幢1单元2层201号

监证0156018/0156017

仁国用(2006)第6250号

陈春华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1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黄江) 下一条: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登记公示(仁寿县飞梦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