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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吴明伦)

2024年11月12日    来源: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吴明伦)

编号:202411110599

吴明伦因保管不善,将川(2018)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16411号, 川(2022)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2322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明伦

2024年11月11日

上一条: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仁寿县禾加区域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前的公示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黄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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