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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程碧华、唐波)
编号:202501090024
程碧华、唐波因保管不善,将监证0216204、0216203,仁国用(2015)第367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碧华、唐波
2025年1月9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徐松康)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李勇、鄢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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