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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仁寿县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认定伍夏、李从一、喻加友等3人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浓厚见义勇为社会氛围,根据《眉山市奖励和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眉府规〔2024〕3号)规定标准,经仁寿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审议,拟提请县人民政府确认伍夏、李从一、喻加友勇救落水者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
一、伍夏见义勇为事迹
伍夏,女,汉族,现年40岁,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护士。
2024年8月22日下午四时许,仁寿县黑龙滩地中海邻境酒店游泳池一名6岁女童溺水。救生员将女童救上岸后,伍夏快速跑到溺水女童身边,不顾39度高温炙烤的风险跪地十余分钟采取心肺复苏、海姆立克急救法等措施,帮助女童恢复意识脱离生命危险,直至送医治疗。
二、李从一、喻加友见义勇为事迹
李从一,男,汉族,现年61岁,富加镇河堰村7组村民。
喻加友,男,汉族,现年53岁,富加镇河堰村7组村民。
2024年8月17日凌晨三点左右,李从一在渔棚睡觉时,听到有人落水,他立即喊来附近村民喻加友,二人先后跳入水中施救,合力将落水者救上岸。在120急救中心电话指导下,李从一对落水者进行了简单急救,并将自家被褥抱来为其保暖,直至120接走治疗。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1日。
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意见,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实名向县委政法委反映。联系电话028-36207008,邮寄地址:仁寿县文林街道文林路二段18号,邮编:620500。
中共仁寿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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