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黑龙滩镇)
编号:20250220014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20日
上一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黑龙滩镇) 下一条: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永兴·铂金汇二、三期规划设计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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