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胡群英)
编号:202503310222
胡群英因保管不善,将仁国用(2002)第227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群英
2025年3月31日
上一条: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永兴·铂金汇二期调整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下一条: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余瑞清等48名无离职手续企业职工退休的公示
【关闭】
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